来源:忻州交警

2023年11月1日17时,保德县康刘线。杨某东驾驶晋HN717*两轮摩托车因涉嫌酒驾被执勤交警现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6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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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结果

经核查,驾驶人杨某东驾驶证的准驾车型为C1,其行为还存在与准驾车型不符的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保德交警依法对杨某东准假不符及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合并处以罚款1300元,驾驶证记21分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