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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7日,网传西安阎良公安分局工作人员私信网友,威胁声称要查询网友的个人信息。

8日晚,@西安阎 良公安 发布情况通报称:12月7日,网传我局工作人员私信某网民声称要查询其公民个人信息。

经查,我局警务辅助人员张某(女,24岁)在与某网民私信过程中发生争执,导致情绪失控,为恐吓对方,信口编造要查询其个人信息。经进一步调查,其没有接触、查询公民个人信息的条件和权限,也未发现其通过他人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况。

目前,我局已根据辅警管理工作规定解除张某劳动合同,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同时,给予张某原所在部门负直接管理责任的民警田某责令检查,给予负有领导责任的毛某诫勉。

此事件反映出我们队伍中个别民辅警存在的特权思想,损害了公安机关形象,我们将以此为鉴,不断强化民辅警队伍教育管理和日常监督。再次感谢社会各界对公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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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极目新闻此前报道,12月7日晚,一网民发文称,一名疑似西安阎良公安系统内的警务人员通过微博私信威胁自己,并声称可以查到其个人信息。该网友发布的聊天记录显示,这名疑似警务人员还表示可以查到开房记录,其微博中曾晒出了疑似带有警号的铭牌、肩章等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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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发文称被疑似警务人员威胁“人肉”。图源大皖新闻

12月8日,该事件持续发酵。大皖新闻报道称,威胁他人的一方疑为某男演员的粉丝,两人疑似因追星发生口角矛盾。

四川鼎尺律师事务所律师胡磊此前告诉极目新闻记者,随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出台,私下查询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涉嫌违法犯罪。

编辑 毛天宇 来源 @西安阎良公安、极 目新闻、大皖新闻

值班编辑 康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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