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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季开车,车窗易起雾。尤其是阴雨天气,车内外温差越大,车窗上的雾气也就越多。车窗起雾导致驾驶人视野不清晰,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11月25日07时55分许,万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天城公巡大队接到报警,称G348国道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小轿车和一辆二轮车发生碰撞,有人员受伤。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救助伤者,并对事故原因展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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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事故发生时罗某某正驾车沿G348国道由熊家往万州方向行驶。当其行驶至G348线964公里300米处时,与同向行驶的二轮电动车发生追尾碰撞,导致二轮电动车驾驶人向某受伤,两车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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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民警询问罗某某为何会追尾撞上二轮电动车时,罗某某回答说,当天在下雨,开车的时候汽车挡风玻璃起雾,有点影响行车视线。但罗某某觉得影响不大,勉强能看见前方道路情况,于是,她打开空调除雾系统后便继续向前行驶。没想到,因一时视线受阻,没有观察到前方靠路边行驶的电动车,酿成了交通事故。

当事人罗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第四十三条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之规定。交巡警依法认定其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同时,交巡警还对罗某某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

车窗起雾影响行车视线时,首先应立即在安全的位置靠边停车,随后再打开空调除雾系统,待水雾完全除去再继续向前行驶。在车窗有雾的情况下勉强行车,极易引发交通事故。请大家以本案例为戒,确保行车安全。

来源:万州交巡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