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2.08——

导语:近日,钦州市交警部门处理了一起因小型普通客车在转弯过程中没有避让直行电动车而引发的交通事故,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电动车驾驶人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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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傍晚19时41分许,钦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值班民警接到市局110指令称在钦州市富民路与泥兴路口发生一起小型普通客车与电动车相碰撞的交通事故,需出警处置,接到指令后,值班民警、辅警立即赶赴现场,办案民警到达现场时发现一辆白色小型普通客车停在路口中间,车头右侧有碰撞损坏的痕迹,在小客车前方倒着一辆车头损坏的二轮电动车,电动车驾驶人身体轻微擦伤,惊魂未定的坐在路旁休息,由于事发夜间,为防止二次事故发生,办案民警快去取证后将车辆移至路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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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经办案民警调取事故路口的视频监控视频还原了事故发生的经过,事发前,刘某勤驾驶二轮电动车沿富民自南往北直行,行至富民路与泥兴街路口中间时,适遇陈某兵驾驶小型普通客车沿富民路自北往东左转弯进入路口,到达路口中央时,由于夜间视线不佳,陈某兵未注意观察到直行的电动车,致使两车在路口中间发生碰撞,办案民警在现场对小客车驾驶人陈某兵进行酒精检测,排除了酒驾的嫌疑,事故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电动车驾驶人刘某勤身体轻微擦伤,在此事故中,当事人陈某兵左转弯未让直行车辆先行,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在此,交警部门提醒广大驾驶人,驾车上道路行驶时一定要时刻保持警惕,注意观察路面上的情况,通过路口时应提前减速观察,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确保行车安全。在驾乘二轮电动车时一定要佩戴好安全头盔确保自身安全。

来源丨钦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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