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证监会就《关于加强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证券交易管理的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一是合理调降公募基金的证券交易佣金费率;二是降低证券交易佣金分配比例上限;三是强化公募基金证券交易佣金分配行为监管;四是明确公募基金管理人证券交易佣金年度汇总支出情况的披露要求。

该征求意见稿显示,在优化交易佣金分布制度的基础上,全面强化公募基金证券交易行为监管。新增基金管理人层面整体交易佣金费率水平和分配情况披露要求,相关披露模板由基金业协会另行发布,这意味着对公募基金信息披露内容提出更高要求。

该征求意见稿对证券交易佣金分配比例上限做出明确规定,结合行业实际情况,将权益类基金的佣金分配比例上限由30%调降至15%。值得关注的是,考虑到小管理人的交易单元管理的难度和券商运营交易单元的成本,对权益类基金管理规模不足10亿元的管理人,维持佣金分配比例上限30%。

证监会推动公募基金费率改革以来,投资者承担的综合费率将进一步降低。以2022年数据测算,公募基金股票交易佣金总额将由188.68亿元下降至126.36亿元,降幅为33.03%,每年为投资者节省62.32亿元的投资成本,同时基金管理人、证券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更加完善,交易佣金信息披露更加透明,监管执法更加严格,投资者利益得到了有效保障。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刘慎良

编辑/田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