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孙婷婷
通讯员 李晓文 向玲
被执行人陈某迟迟不履行判决义务,日前,武汉市江夏区法院法官对陈某发出了《预拘留决定书》,陈某收到了后立马改变态度,积极支付全部案款。
2022年5月12日,武汉某包装材料公司与湖北某食品研究公司买卖合同发生纠纷,武汉市江夏区法院判决湖北某食品研究公司向武汉某包装材料公司支付2万余元。
因湖北某食品研究公司逾期未履行,今年9月14日,武汉某包装材料公司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线上线下未查询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多次联系被执行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陈某,初次电话打通后陈某口头承诺近期将会还款但迟迟未见行动。而后,执行法官再次催促时,陈某手机一直未接通。执行法官多次前往该公司寻找陈某,依旧未有结果。若此时直接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执行法官决定继续加大执行力度。
今年11月初,武汉某包装材料公司工作人员向执行法官提供线索称发现了陈某,希望对其采取强制措施。执行法官立即找到陈某,当即向其发出《预拘留决定书》,多次释法明理,告知拒不还款会面临的法律后果,陈某转变态度,称马上筹钱。执行法官联系申请人,搭建双方共同沟通的平台,在执行法官的督促下,陈某通过亲友筹集到4200元后当场支付给申请人。执行法官再次从中协调,申请人同意剩余款项分期支付偿还,每月月底前支付1000元,直至剩余18000余元全部支付到位,案件达成和解。
武汉市江夏区法院在充分向被执行人告知不利后果的情况下,让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在前,将预惩戒措施落到实处,既达到了督促执行的目的,又兼具灵活性和教育意义,有利于案件快速、高效执行完毕,为司法实践注入新的动力。
武汉市江夏区法院创新执行方式方法,积极运用预惩戒机制,在依法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强制措施对被执行人生产经营的影响,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来源:极目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