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河间市公安局

河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河间市交通运输局

河间市城垣西路街道办事处

关于依法搬迁市区范围内集市的

通 告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改善城市市容环境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决定全面搬迁市区内农历一、六集市,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市区范围内农历一、六集市依法予以搬迁。

二、迁入区域:手拉手便民市场(地址:河间市诗经路17号)

三、为严格贯彻“进店、进院、进场”相关要求,坚决杜绝店外经营、占道经营等问题的发生,提升城市形象,保证市民出行安全,本次搬迁将由河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河间市公安局,河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河间市交通运输局,河间市城垣西路街道办事处共同开展集市搬迁工作,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河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河间市公安局,河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河间市交通运输局,河间市城垣西路街道办事处联合执法,依法予以查处。

四、各商户要积极支持、配合集市搬迁工作。对阻碍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公历12月18日(阴历十一月初六)起执行,请广大市民相互转告,到指定地点规范经营。

河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河间市公安局

河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河间市交通运输局

河间市城垣西路街道办事处

2023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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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号区域(场地2亩):以日用百货、蔬菜水果为主;

②号区域(场地10亩):以停车、长期摊位、餐饮、花卉为主;

③号区域(场地3.1亩):以五金电器为主;

④号区域(场地7亩):以劳保用品、服装、日用百货为主;

⑤号区域(场地2.5亩):以家具建材为主;

⑥号区域(场地4亩):以文玩为主;

⑦号区域(场地13亩):以规范其他摊户备用为主。

具体划分区域以现场指示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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