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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公安部交管局“减量控大”工作部署,

遏制和减少事故发生,

切实维护辖区驾乘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保障道路畅通安全。

现将近期违法案例进行曝光,

请广大驾乘人员引以为戒,

切莫心存侥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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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驾驶

2023年10月29日中午12点左右,李某与朋友在开发区一家火锅店就餐,期间饮酒,结束后因还未尽兴,又与朋友到隔壁烧烤店继续饮酒,大概下午17时左右结束用餐,随后,李某在朋友的陪同下回酒店休息。

晚上22时许,李某从酒店出发,准备前往北京,夜晚23时许,李某驾驶车辆行驶至G45大广高速公路532公里处时,与前方同向同车道行驶的挂车发生追尾碰撞,事故导致李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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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速驾驶

2023年12月6日,李某某驾驶牌照为京FY3XXX(临)的白色奥迪牌小型轿车在G45大广高速上行驶,因其时速超过规定速度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违法行为,被通辽大队民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处以驾驶证记六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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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载

2023年10月22日,通辽大队民警在巡逻时发现,在G2511新鲁高速博王服务区停有牌照为辽CF2XXX的大货车,涉嫌超载。于是民警上前了解情况,经民警再三询问下,司机终于承认其超载违法的事实,经核查,该车辆最大载重量为49吨,可实际车辆总质量已经达到113.8吨,超载比例达到132%,是严重的超载违法行为。最终,民警和路政人员将车辆引导至卸货地进行卸载,消除了违法状态,并根据相关法律对驾驶员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扣6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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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驶

2023年11月26日,刘某龙因无证驾驶在G45大广高速通辽南收费站被查获。

相关法律连接

  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3.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50%以上的,一次扣6分,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4.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一次扣6分,处2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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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提示

驾驶机动车时一定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要有侥幸和冲动心理,严防事故,保障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冬季行车请提前计划好时间路线,检查好车辆状况,配备好危险提示牌、千斤顶等设备;行驶时缓速慢行,控制车距,如遇事故谨记“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九字诀。

通辽大队辖区内(管辖里程:G45大广高速408km至575km;G2511新鲁高速104km至206km;G25长深高速155km至199km)高速公路遇到突发事件,请第一时间拨打18704752122报警,如遇到发现路面安全隐患,请您同样拨打以上电话说明情况,通辽大队将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为广大群众营造畅通、安全的行车环境。

来源:高速二支队通辽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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