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静、冷静、冷静!

小编在此提醒广大“老司机”们

开车请“佛系”一点

保持平心静气

切勿触发“路怒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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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斗气、发泄行为

损人又害己

得不偿失!

“心平气和路自宽,开车莫开斗气车。”话虽是这样讲,但在开车的过程中,依然有司机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开斗气车。

2023年11月23日15时15分,吴某驾驶车牌号为宁BF*****号小型客车,沿利通区裕民路由东向西行驶至利通区裕民路与富平街交叉路口处时,与由东向西行驶金某驾驶车牌号为宁CL****号小型客车相撞,造成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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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了解,金某与吴某在行驶中险些相撞,都心生怨气在开车时互相谩骂,正在等红绿灯的吴某越想越气,坐在副驾驶的妻子极力劝说丈夫恢复理智,而此时早已怒火中烧的吴某全然不顾一旁妻子的劝阻,当红灯变成绿灯后,便加速超越前车,甚至出现“一脚油门跟他拼了”的冲动,便发生了交通事故。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认定当事人吴某负此事故全部责任。认定当事人金某在此事故中无责任。

交警温馨提示广大机动车驾驶员:

“路怒”情绪一点就着,主要反映出驾驶人法律意识淡薄,对违法犯罪后果欠缺充分的考虑,以及对公共安全缺乏敬畏。所以,一定要对“路怒”知危害,对法规知敬畏。交通参与者要全面提升守法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和公德意识。同时,还要将“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行车莫斗气、害人又害己”时刻铭记于心。

来源:吴忠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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