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教育考试院

致学考全体考生及家长的一封信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以下简称学考)是根据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和教育考试规定组织实施的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是保障教育教学质量的一项重要制度。河北省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均须参加学考。学考成绩合格,是普通高中学生毕业以及达到普通高中同等学力的主要依据。学考成绩是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的组成部分,是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为保证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注意事项:

一、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

笔试科目考试安排在2023年12月7-9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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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存好考试证件

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请督促考生保存好证件。

三、遵规守纪,诚信应考

学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治考,严肃考风考纪。请家长配合学校做好考生考风考纪教育:

1.考生接受“2+1”安检参加考试,严禁携带手机、手表、智能手环、考试资料等违禁物品进入考试封闭区域;

2.严禁考生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

3.考生不得在开考信号发出前或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答题;

4.考生进入考场要认真核对考场号和座位号。

唐山市教育考试院

2023年12月6日

来源:唐山教育发布、唐山广电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