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障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涉及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为维护医保基 金安全,现公布九起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典型案例,警醒各定点医药机构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一、万安仁翔医院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案

吉安市医疗保障局飞行检查组于2023年9月19日对该院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的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治理检查,发现该院存在串换项目收费、虚记收费、超医保限制范围支付等违规问题,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75171.15元。依照《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江西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督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细则(试行)》第二条之规定,万安县医疗保障局对该院作如下处理:1.责令退回违法违规医疗保障基金75171.15元;2.对虚记收费及医保基金支付支付5000元以上的违规行为处以违法违规金额1.6倍罚款,即115182元。

二、万安县沙坪镇中心卫生院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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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万安县窑头镇中心卫生院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案

吉安市医疗保障局检查组于2022年8月6日对该院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期间的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进行次均费用较高的专项检查,发现该院存在串换项目收费、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虚记收费、超医保限制范围支付等违规问题,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62050.63元。依照《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江西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督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细则(试行)》第二条之规定,万安县医疗保障局对该院作如下处理:1.责令退回违法违规医疗保障基金62050.63元;2.对医保基金支付5000元以上的违规行为处以违法违规金额1.5倍罚款,即62590元。

四、万安县妇幼保健院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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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万安县人民医院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案

万安县医疗保障局检查组于2023年7月13日至7月14日对该院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检验专项检查,发现该院存在超标准收费、过度检查、超限制范围用药、其他等问题,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789231.78元,依照《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江西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督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细则(试行)》第三十八条第二项之规定,万安县医疗保障局对该院作如下处理:1.责令退回违法违规医疗保障基金789231.78元;2.对违规医保基金金额5000元以上的违规行为处以违法违规金额1.5倍罚款,即1183113.3元。

六、万安县人民医院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案

万安县医疗保障局检查组于2021年10月19日至10月20日对吉安市医疗保障局下发的2021年1-8月医保智能监控平台疑点数据进行了核查,发现该院存在超限制范围用药等问题,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189571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之规定,万安县医疗保障局对该院作如下处理:1.责令退回违法违规医疗保障基金189571元;2.同时处于违规金额1.2倍罚款,即227485.2元。

七、万安县中医院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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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万安县枧头镇中心卫生院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案

吉安市医疗保障局检查组于2022年8月5日对该院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期间的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进行次均费用较高的专项检查,发现该院存在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虚记收费、其他等违规问题,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32937.15元。依照《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江西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督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细则(试行)》第二条之规定,万安县医疗保障局对该院作如下处理:1.责令退回违法违规医疗保障基金32937.15元;2.对医保基金支付5000元以上的违规行为处以违法违规金额1.5倍罚款,即41873元。

九、万安县中医院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案

万安县医疗保障局检查组于2023年7月27日对该院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检验专项检查,发现你院存在超标准收费、过度检查、超限制范围用药、其他等问题,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247853.71元,依照《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江西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督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细则(试行)》第三十八条第五项、之规定,万安县医疗保障局对中医院作如下处理:1.责令退回违法违规医疗保障基金247853.71元;2.对违规医保基金金额5000元以上的违规行为处以违法违规金额1.5倍罚款,即369151.36元。

来源:万安医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