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区法院开展“企业清淤”执行专项行动优化营商环境有关情况,并公布10起典型案例,其中,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1起案例入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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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机器集团公司与某油料储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案

——“债转股+置换+活封+优势互补建合作”组合拳盘活企业

基本案情

申请执行人:某机器集团公司

被执行人:某油料储运公司等

执行法院: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某油料储运公司是一家管理开发利用能源的企业,名下拥有多个子公司、分公司,以及码头、土地、股权等复杂资产。2014年,该公司与某机器集团公司发生合同纠纷,产生4.5亿元债务,其成为系列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执行过程中,执行法院按照《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资产盘活培育执行工作指引》,针对被执行企业的气库、土地、码头等重大可盘活资产以及该公司经营现状、主体信用、发展潜力等进行全面分析研究,制定采取“债转股+置换+活封+优势互补共建合作”的总体策略方案。一是债转股化解部分债务。执行法院在调查中了解到被执行企业的保证人名下的某子公司拥有北海市唯一一座二级气库,虽然该子公司因资金问题暂停运营,但具有发展潜力,经组织双方协商,申请人同意签订《化债转股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对气库评估作价,将部分涉案债权转为对该子公司持股,该子公司也获得重组并向银行融资,最后恢复正常生产经营并逐步盈利。二是换封土地发挥最大价值。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企业的另案债权人深圳某公司先行申请查封了该公司面积较大地块,该地块上在建油气码头已暂停建设。执行法院与另案执行法院充分沟通,与另案债权人进行解释说理并组织当事人之间协商,促成另案债权人申请保全地块与某机器集团公司申请保全地块进行置换,最终达到既兑现另案债权人权益,又提升了某机器集团公司债权实现的可能性。三是“活封”码头资产,确保续建经营。执行法院认真审查某机器集团公司对被执行企业名下码头进行拍卖的申请,实地查看码头现状、综合考量拍卖后的社会影响,积极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即在保持现有资产查封的情况下,不拍卖码头,由被执行企业建设完善码头后进行经营,以码头营收逐年归还债务。四是优势互补,促成共享共建合作。执行法院在掌握了解某机器集团公司名下一家加油站因缺乏运营经验已停业,而被执行企业具有经营加油站能力的情况下,组织两家公司沟通协商,提供互补共建思路。与当地党委政府联动协同研讨,定期组织跟踪审核被执行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协议履约情况,给某机器集团公司吃下定心丸,某机器集团公司最终同意由该公司重新经营其名下停业加油站。至此,涉案企业相关重大资产逐项盘活,企业“造血”能力逐渐恢复。截至2023年5月被执行企业已清偿债务1.4亿元。气库已重新运营,所得收益某机器集团公司可按股比分红,同时满足了80万户燃气需求。2023年码头正式投入运营,年底即将履行一笔500万元的还款。加油站也已开始盈利,将实现6400万元还款。执行案件双方当事人均送来感谢信,对执行法院能动执行表示感激。该案实现了企业摆脱债务困境、债权人兑现债权、当地经济得到进一步发展的“双赢多赢共赢”。

典型意义

某机器集团公司与某油料储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系列案件执行标的大、案件数量多、社会影响广,涉案财产的处置与地方经济发展、社会安全稳定和营商环境水平密切相关,能否统筹兼顾各方利益、妥善实质解决纠纷,考验着执行工作的担当和智慧。执行法院秉持能动司法理念、双赢多赢共赢理念,主动担当作为、善意文明执行,依托法院专业优势,找到各方利益平衡点和案件处理的最佳方案,在法治轨道上灵活运用“债转股+置换+活封+优势互补共建合作”等执行措施,既努力实现查封目的,又维护被查封企业生存权益,整体盘活企业资产,一揽子解决了被执行企业历时多年的系列执行案件,实现清偿企业债务、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助力地方经济焕发新活力、保障社会安全稳定的“双赢多赢共赢”效果,为优化营商环境注入了司法动能。

来源丨广西高院

编辑丨林小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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