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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人每天中午都要吃午饭,你们一般是几点吃的呢?是否会按照公司规定时间去吃饭呢?

近日,南通海安法院的一个判例上了热搜。事情是这样的,小王在2021年入职了一家作风很严谨的公司,每周工作5天。公司规定上午的上班时间是8点-12点,这就意味着员工想要吃饭,必须工作到12点之后才能去吃饭。为此,公司甚至还在2022年4月出了一个《员工管理规定》,只要在公司规定的上班时间内,员工单月累计迟到、早退超过9次的,属于严重违纪,将会给予降级降职、开除处理。

可是小王在2022年11月份有12次就餐打卡的时间处于11:50-12:03分之间,因此公司认为小王违反了公司的相关规定,决定解除劳动合同。

小王认为公司的制度过于严苛,把提前几分钟就餐当成了严重违纪,缺乏人文主义关怀,更何况其他员工也存在提前就餐的行为。最不能忍受的是,公司把12点03分就餐当成了早退,这已经是下班时间了。于是就把公司给告了,小王还告赢了,获赔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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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认为,公司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第一,公司并不能证明《员工管理规定》是经过民主的程序制定的,小王并不认可这个制度,这也就意味着这个规定就是废纸一张。第二,小王只是提前几分钟至10分钟就餐,公司就直接开除,既不符合自家规定的阶梯性处罚原则,也不具有合理性。第三,公司也不能证明在开除员工前提前通知工会。因此,公司开除小王属于违法行为。

对于这个新闻,有网友表示,提前上班可以,加班几个小时可以,早走几分钟吃饭坚决不行,格局不是一般的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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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这条热评下面,有很多网友纷纷说出了自己曾经的遭遇。

有网友表示,我还真遇到过这种公司,上班只要晚1分钟,会被领导问为什么迟到?可是公司规定6点半下班,领导把我们留到8点才下班,他是对此只字未提,因此,干了三天就跑路了。

也有网友表示,昨天看到了公司的考勤表,我经常加班到十点,有时候会加班到12点,但是考勤表却明确指出他有几次晚到了几分钟。

还有网友表示,加班半个小时啥都没有,但是迟到1分钟,必须扣钱。

以上这些只是比较具有代表性的言论,由于篇幅有限,我们不能一一呈现。不过我相信网友的评论已经足以勾起大家打工生涯中的某些奇葩规定。几乎所有的公司都不会反对员工自愿加班的行为,但是它们都很在意员工是否迟到,这也是很多打工人感到不公平的地方。

当然,关于迟到和加班问题,早就是行业的潜规则了,大多数公司为了让公司更有纪律性,会有迟到扣钱的规定。这些都是大家不得不接受的事情,毕竟大多数公司都有这种规定,换一家公司还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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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关于员工吃饭的问题,那就有点过于严苛了,不能说员工早几分钟去吃饭,就给开除吧,这个不算迟到早退的行列。毕竟有的员工饿得早,有的员工饿得晚,不能用统一时间来约束吧?除非公司给员工留出了足够多的吃饭时间,比如2-3个小时。

如果一家公司给员工留出了3个小时吃午饭的时间,他还要提前几分钟跑,那我真的也会感觉这个员工有点过分。可是如果公司只给员工留了一个小时吃饭时间,而公司员工又很多,除去路上的时间,等餐厅做饭的时间,员工真正吃饭的时间很短。

也有网友认为,公司只是想要找个理由把你开除掉而已,跟你几点去吃饭关系不大。

对此,有很多人站在老板的角度跟其他网友吵开了。这些网友表示,这个员工的行为就像是一家公司的刺头,虽然看似没有迟到早退,但是他提前吃饭的行为会带坏公司的风气,危害性比迟到早退更严重,即使公司多花2万元,也要把他开除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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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打工人和老板看待同一个问题的不同观点,你的视角不同,给出的结论就不同。如果我们作为老板,肯定也不愿意员工还没有到规定饭点的时候就出去。但是我们设置吃饭时间一定要合理,最好可以错峰出行。让员工自己选择想要去吃饭的时间段。

最后,公司跟员工之间有必要把利益划分的清楚一点。如果公司想要让员工开心工作,毫无怨言,就应该有奖有罚。如果公司的规定全都是罚款的内容,没有任何对等的奖励,那么员工就会感觉非常压抑,最终要么是离职,要么是带坏公司的风气。

公司永远不要想着占员工的便宜,当你只想让员工付出更多,却不想给更多钱的时候,你的坏名声马上就要“名扬天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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