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宁德蕉城区东湖市场一海鲜摊位

因缺斤短两

被罚9万元

近日,蕉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东湖市场某海鲜摊位存在缺斤短两案件当事人送达处罚决定书,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处人民币9万元罚款。 今年8月,蕉城区市场监管局接到消费者举报,称其在东湖市场某海鲜摊位购买波龙、面包蟹等海鲜时遭遇缺斤短两情况,并拍录视频。 经调查核实,该海鲜摊位在销售上述两种海鲜时,波龙售价为125元/斤,称重计价重量为6.24斤,执法人员复称重量为5.7斤;面包蟹售价为75元/斤,称重计价重量为7.2斤,复称重量为6.37斤。该海鲜摊位在销售上述两种海鲜时通过不正当手段虚增商品重量,从而获取超额违法利益,其行为侵害了消费者权益。 “当事人通过不正当手段虚增商品的重量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第十六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当事人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责令改正并处人民币9万元罚款。”蕉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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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缺斤少两”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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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小贴士

01

留意电子秤标志

◆购买商品时,先看电子秤是否张贴了有效期内的检定合格证。

◆查看商户所使用的电子秤是否有强制检定合格标志,是否处于有效期内;

◆查看商户所使用的电子秤是否放在平整的水平台面上,商品称重前,电子秤的重量显示值为零,称重时显示值是不是已稳定不变。

当消费者对结算数据存在争议时应及时要求经营者复秤,也可以自行及时到公平秤处进行复秤,或者将随身携带的手机等在“公平秤”上秤过重量后放在电子秤上作比对,看看显示的数值是否一致。

02

注意保留消费证据

认为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保留相关证据维权。

◆视频或录音:要刻盘完整提供,绝不能有任何剪辑、编辑。

◆消费付款记录:销售小票、发票、转账记录等。

◆与商家的微信聊天记录:聊天内容要截图打印,对话要完整,避免断章取义。遇到语音,如果说的是普通话可以转文字后再截图。

03

积极向市场监管部门提出投诉举报

市民如遇商户存在短斤缺两违法行为,可及时拨打12345进行投诉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根据市民反映的情况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来源: 闽东日报、禅城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