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强奸是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的一种犯罪行为!这种行为违背了被害人的意志,会给被害人带来身体和心理上的双重伤害。无论在世界上的哪个国家,都会对强奸犯罪进行打击。

一位社会学家称,原则上来讲,实施强奸犯罪行为的多为学历较低的法盲,而对于学历较高的知识分子来说,则不容易出现强奸犯罪的行为。

然而,就在12月4日晚,一则“厦门知名中学的多名教师在酒后侵犯女实习生”的网帖似乎颠覆了这位社会学家的认知。

那么,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接下来,我们就来聊一聊这一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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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

12月4日晚,一则“厦门知名中学的多名教师在酒后侵犯女实习生”的帖子在网络上出现,当某报记者看到这则帖子后便迅速联系上了发帖的网友。这位发帖的网友称,事情发生在11月26日22时许-----27日4时许,地点在湖里区高林中路水晶桔子公寓。

这位发帖的网友接着对记者称,11月26日22时许,今年23岁的某校大四女生赵某与厦门外国语学校翔安附属学校的老师王某(男26岁,厦门人)、彭某 (男,25 岁,厦门人)、洪某某 (男,32岁,厦门人)一起在滨北梦田酒吧、SK酒吧饮酒。大约到了11月27日2时许时,王某将女生赵某带到水晶桔子公寓开房并打算强行与女生赵某发生性关系被拒绝,王某便放弃离开了水晶桔子公寓。到了11月27日3时许时,王某与彭某、洪某某碰面并说女生赵某不愿与其发生关系。当彭某得知女生赵某不愿与王某发生关系后,便表示自己想试探一下女生赵某。于是,彭某、王某和洪某某来到水晶桔子公寓用手机扫码开门,在彭某进入女生赵某居住的房间后,便趁赵某醉酒无意识将女生赵某强奸。

以上所述,就是来自某媒体记者的采访实录。

那么,具体细节究竟是什么样子的呢?

2023年12月6日上午,女生赵某的一位朋友景某(化姓)说出了具体细节。

景某称,女生赵某是一名大四学生,目前,在厦门外国语学校翔安附属学校做实习老师,在实习期间,与老师王某、彭某、洪某某均相处的不错。11月26日晚,王某、彭某、洪某某共同约女生赵某出去喝酒,由于女生赵某从未喝过酒,因此,本不打算去,但王某、彭某、洪某某却极力邀请,因为女生赵某抹不开面子,所以便跟着王某、彭某、洪某某出去喝酒了。

景某接着称,在四人喝酒期间,女生赵某表示自己不胜酒力,想少喝一点,但王某、彭某、洪某某却热情劝酒,无奈之下,女生赵某只好多喝了几杯。不大一会儿,女生赵某便有醉意了。

景某接着继续称,大约到了27日2时许时,王某将已经醉意朦胧的女生赵某带到了水晶桔子公寓,在进入房间后,王某便试图强奸女生赵某,但却遭到了女生赵某的极力反抗,王某见自己强奸女生赵某的意图无法实施,随即离开了房间。过了不久后,彭某进入了房间并强行与女生赵某发生性关系。由于女生赵某想反抗但无力反抗,故导致彭某的强奸行为得以实施。而在彭某强奸女生赵某的过程中,女生赵某听到王某和洪某某就一直站在门口小声说笑。

景某接着最后称,待王某、彭某、洪某某走了之后,女生赵某便打电话报了警。

以上所述,就是女生赵某朋友景某所透露的王某、彭某强奸女生赵某的详细过程了。

当众多网友看了这个过程后,网友们便纷纷地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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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声音

网友叽叽歪歪:这几个老师是披着羊皮的狼啊!老师都是知识分子,怎么会干出这种龌龊的事情呢?我真是想不通,这两个老师是图啥呢?

网友岁月如歌:简直是令人发指啊!为人师表的老师,居然去强奸一位大学女生,实在是可恶!应该对王某、彭某进行严惩!

总之,网友们的议论有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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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胡观点

老师都属于高素质的人,是应当知道强奸是一种犯罪行为的。

然而,作为老师的王某、彭某居然敢于强奸一名大学女生,实在是令人意想不到。老胡觉得,王某、彭某枉为人师,让这样的人留在教师队伍里面,真是太危险了。执法部门必须严惩他们,以儆效尤!
大家以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