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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荥阳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落实加大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力度,利用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及《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郑州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河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郑人社办〔2020〕143号)要求,决定在荥阳市水利局等22家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07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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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对象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2.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

3.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4.正在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当年经县级以上总工会认定的城镇特困职工家庭、残疾人家庭、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家庭中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曾享受助学贷款的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5.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

6.失业的残疾人、城镇复员转业军人、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军烈属和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成员。

招聘程序

(一)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4日-2023年12月31日

2.报名地点:见附件1荥阳市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职位表

(二)初审

各用人单位按照公布的岗位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步审核。

待遇管理

(一)公益性岗位实行劳务派遣,由用工单位负责日常管理、考核,被录取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动报酬按荥阳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

(二)本次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使用期限3年,解聘时无经济补偿(此次招聘的公益性岗位人员,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以初次核定其初次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时年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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