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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秀波的故事并不简单。他曾投资了1.5亿制作了一部电视剧,并找到两位合作伙伴共同投资。然而,突然之间吴却改变了主意,声称还需要额外的7000万资金,将总额增加到2.2亿。投资人A和B自然感到无比痛心,开始考虑是否撤资。但吴不同意,承诺自己会承担额外的投资,并与合作伙伴签署了一份合同。

然而,实际上,吴当初应该将1.5亿归还给投资人A和B,并以普通投资者的身份参与剩下的投资。然而,出于贪婪之心,吴不仅没有归还投资款项,还无视了合同的约定。事后,这部电视剧取得了极高的收视率,并以6.7亿的高价卖出,吴轻松盈利。

投资人A和B认为既然有了盈利,吴就不该如此自私地将利润独自享受。于是,他们将吴告上了法庭。关键问题在于,吴当初未归还投资款项,导致合同失效。在这6.75亿的盈利中,根据比例,投资人A和B本应获得其中约4.6亿的份额。这个分配看起来相当公平,但吴却不肯付出这样巨额的回报。

总之,吴起初便施用一些手段,设计了一个陷阱,将投资人逼离,企图独占所有利润。这就是这个故事的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