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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我国《建筑法》对建筑市场设定了严格准入制度,且对工程的发包、承包和分包作出明确的管理要求。但是,目前在我国的工程承包市场中,由于种种原因,不合法合规的承包和分包情形仍然广泛存在,并可能被掩盖在“内部承包”等各类合法外衣下。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情况一旦发生,不仅可能导致工程的质量和效益得不到保证,甚至可能引发安全质量事故,给建设单位和相关方的权益带来重大损失;而对承包人自身而言,也会因违法违规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民事赔偿等责任,亦将大大影响其市场声誉和信用。因此,遵守工程承包和分包的要求是工程合同合规履约的基础,也是工程建设过程中相关纠纷的多发环节,需要建设单位和承包人进行重点关注,并采取措施切实防范相关风险。

自1998年3月1日《建筑法》正式施行起,其后经历了两次修订。该法第12条、第13条及第26条就从事建筑活动的主体设定了从业条件及资质等级许可,只有依法取得相应资质等级证书的建筑企业,才能在该资质证书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主管部门在此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对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等级、分类、审批的要求和管理制度,包括自1995年10月15日起开始施行并已经过多次修订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2020年11月30日印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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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且,《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规〔2015〕20号)第1条“资质申请和许可程序”等规定进一步明确适格的承包人应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第一,承包人必须具备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公司法人《营业执照》,即自然人、包工头、工程队、项目经理部、集体承包的施工队等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主体均不得承包工程。

第二,承包人必须依法取得建筑施工企业等级资质证书并在资质证书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接工程,即无资质证书不得承包工程,也不得超越资质证书许可的业务范围承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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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了上文关于工程承包相关要求的介绍,您可能还想进一步了解,工程分包的要求是什么?常见的违规承包和分包行为可能面临怎样的法律后果?如何防范“内部承包”相关风险?更多内容,详见周月萍周兰萍律师团队最新著作,《ESG背景下的企业合规与风险管理》专题八:工程承包与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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