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异后未成年子女权益的 6 个常见纠纷与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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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抚养费的给付

(一)纠纷情形

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在有经济能力和支付能力的条件下,要承担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父母需要支付子女的抚养费直至子女有独立生活能力为止。

但是在生活中,经常存在负有支付抚养费义务的一方无故不支付抚养费,造成子女的生活得不到保证,此时,子女的抚养人就可以以子女的名义提起抚养费纠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应当支付的抚养费。

(二)抚养费的数额标准

1、父母间有协议的,按照协议支付抚养费;

2、对于有固定工作的一方,一个子女要支付其工资收入的 20%-30% 的抚养费,两个子女要支付不超过其工资的 50% 的抚养费;

3、对于没有固定工作的,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三)解决方案

对于依靠抚养费生活的子女和抚养人一方经济收入较低,急需抚养费维持日常生活的,在面对对方不支付抚养费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先予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终审判决作出之前,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裁定对方当事人向申请一方当事人给付一定数额的金钱或其他财物,或者实施或停止某种行为,并立刻付诸执行的一种程序。)追索抚养费属于先予执行的适用范畴,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行为人可以提出先予执行来保证自身的合法权益,以更好的保证未成年子女的日常生活和健康成长。

二、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未履行抚养义务

(一)纠纷情形

父母离婚时必定是要涉及到子女的抚养权问题,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不满两周岁的子女跟随母亲生活,满八周岁的子女有挑选权,可以自愿挑选跟随父母一方生活,对于两周岁以上不满八周岁的抚养权归属,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的原则判决。

在实际离婚情形中,一方为了逼迫另一方少分甚至不分夫妻共同财产时,抢夺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在取得子女抚养权后,将子女扔给对方,既不抚养子女,也不支付抚养费。

(二)解决方案

针对此种情况,实际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或者变更抚养权,要求负有义务方履行自己的法定义务。

【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中的第五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支持案例】

( 2021 )赣 0722 民初 32 号

该案中,被告郭某在离婚时获得女儿的抚养权,但在离婚后一直不履行抚养义务,原告余某便申请法院变更抚养权,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变更抚养权,由原告抚养女儿。

三、一方私自处置约定留给子女的财产

(一)纠纷情形

父母离婚时,为了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益,保证其成长生活,都会协议约定将其婚姻期间购买的房产或者其他财产留给子女。

比如房产,一般会等待满足过户条件时,将该房产过户给子女。但是也存在着夫妻离婚后,房产过户条件不满足,或者该房子还没有办理房产证时,一方将该房产卖掉,并将卖房款据为己有。

(二)解决方案

1、对于房产,抚养子女的一方就可以以该未成年子女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财产损害赔偿诉讼,要求对方返还购房款。如果作为获得抚养权一方不清楚对方所得购房款,可以向法院申请调查令,猎取其卖房信息和卖房款数额。如果对方挥霍了部分的购房款,原告方仍旧可以要求对方照价返还卖房款。

2、对于不属于房产的其他财产,也是按照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要求对方返还返还财产或者支付相应的价款。

【支持案例】

( 2021 )浙 0226 民初 3386 号

在该案中,被告叶某与毕某签订离婚协议书,将房产留给女儿叶某某,但是叶某私自将该房产卖出,且卖方款也没有交给原告,法院审理判决被告叶某将卖方款如数支付给叶某某并支付相应的利息。

四、遗嘱没有给予未成年子女份额

(一)纠纷情形

夫妻离婚后,多数人会挑选重新组建家庭,也存在着离婚后,男方或者女方不幸去世,如果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该未成年人作为其子女,毋庸置疑是第一顺位继承人,合法合理继承其父母的遗产。但是也存在着一方在去世前就留有遗嘱,将所有财产留给现任妻子或者丈夫,没有给未成年子女留下财产,造成了许多遗产继承纠纷。

(二)解决方案

【支持案例】

( 2022 )粤 01 民终 18905 号

五、临时保管的抚养费没有用于子女

(一)纠纷情形

实务中,拥有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一方会代替保管另一方支付法抚养费,并将其用于未成年子女的日常开支中。但也存在保管该抚养费的一方没有将抚养费用于未成年子女的开支中,而是挥霍在其他方面中,并没有实际照顾该子女的日常起居。

(二)解决方案

这种情况下,如果该未成年子女满八岁,就有挑选权,可以重新挑选跟随父母一方生活;如果没有挑选权,另一方也可以主张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未尽法定抚养义务为由要求变更抚养权,这时候,可以双方协商变更,也可以向法院起诉变更抚养权。同时在有证据的情况下,也可以要求对方返还未用于未成年子女日常开支的抚养费。

六、父母各自再婚,将未成年子女交给隔代亲属

(一)纠纷情形

夫妻双方离婚后,也可能各自组建新家庭。此时,对于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很有可能就把子女的抚养义务抛给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长时间之后,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可能难以负担该子女的生活开销。

(二)解决方案

子女的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要求子女的父母向其支付“带孙费”。关于“带孙费”,在实务中法院更多倾向于其属于无因治理之债,老人在要求支付带孙费时就可以根据民法典中“无因治理”的相关规定要求子女的父母支付相关的抚养费,其理念是老人是基于血缘关系,为了子女照顾其后代,符合无因治理中为了“他人利益”的规定。

【支持案例】

( 2022 )桂 1225 民初 1774 号

该案中,原告作为两被告的母亲,日常生活中代替两被告照顾孙女,两被告对子女不管不问也不向原告支付相关的费用,长久以来原告自顾不暇,便向被告要求“带孙费”。法院经审理判决两被告支付原告因照顾孙女而支出的必要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