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千万条 安全第一条

可还是有一些驾驶人将“安全”抛之脑后

心存侥幸或无知而无畏

只有对生命心存敬畏之心

才能平安相伴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为全力预防和减少冬季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推动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向好,贵南交警对辖区酒驾醉驾、无证驾驶、超员超载等典型交通违法、事故案例进行曝光,请广大交通参与者引以为戒,遵纪守法文明出行。

无证驾驶曝光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交警告诫广大群众
想要成为一名合格的驾驶员
就要知法守法,千万不要以身试法

法 律 链 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情形之一,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情形的,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交警郑重提醒

“持证”开车是基本的交通规范
也是对所有交通参与者的安全保障

无证驾驶缺乏专业培训
不具备安全驾驶和应急处置能力
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请广大群众引以为戒

严守安全防线,切勿心存侥幸
生命只有一次

自觉抵制无证驾驶违法行为

文明守法 安全出行 平安回家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编辑|小杰

审核|朵朵

终审|老梁

来源|贵南县交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