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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设现在各位正独自待在公共卫生间,安静地上厕所,周围寂静无声。

忽然,伴随着门开的嘎吱声响,沉重的脚步声在厕所内回荡,本来你并不在意,心想只是另个人也来方便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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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随后,脚步声戛然而止,你透过门下缝隙猛然发现,那双脚竟停留在了门前。

还未等你反应过来,门外那人迅速俯下身子露出了邪魅的笑容,随之而来的还有手机所自带的闪光灯。

上述只是我对于偷窥行为的一种情景模拟,想必大家都不会想要遇到这种情况,毕竟有可能留下严重的心理阴影。

然而,就在近日,居住在北京的王女士,就遇到了这宛如梦魇一般的事情。

根据王女士的回忆,在6月23日晚上19点左右,有名老人在自己上厕所时,俯下身子。不仅偷窥,手上还拿着手机偷拍。

机智的王女士当即掏出手机,拍下了老人犯案的照片,并立马报了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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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女士所拍下的偷窥者照片↑

多亏王女士的快速反应,警察很快就找到了这名老人,对这名“大龄偷窥狂”进行了逮捕,同时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不过就在老人被捕前,竟还嚣张的对王女士说道:“我都68了!一身子病,就算抓了我也会很快放了的,顶多就交500块钱。”

甚至还威胁王女士,如果不愿私了,那么今后最好不要被自己碰到,否则绝对不会放过她。

于是在老人被捕后,王女士回到家中一阵后怕,在网上搜索了相关的法律条款,发现有关法律的处罚机制,竟真的和这老人所叙述的大差不差,想必老人还是个惯犯。

为此王女士久久无法入眠,整个晚上都在抽泣,不知该如何是好,又怕家人担心,只能在社交媒体上说明了此事。

好在众多网友也提供了许多建议和支持,心态这才好了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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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事情在此也就告一段落了,但就在6月25日,王女士在丈夫陪同下来到派出所办理取证材料以及其他相关手续,她却在大厅发现了熟悉的身影,正是那名偷窥自己的老人。

王女士立马询问民警,才知道这名老人患有高血压。

害怕在拘留期间出现问题,所以只能对他进行口头教育,便予以释放了。

王女士听完既委屈又愤怒,回过头来看向那个老人,发现他竟然还在猥琐地对自己嗤笑,眼神中充满了讥讽的意味。

离开派出所后,王女士立刻崩溃大哭,她不明白,法律不应该是保护自己的才对吗?

因为这件事情,王女士内心感到非常不甘心,受害者整日担惊受怕,加害者却无需担负任何代价,这根本就不公平。

6月26日下午,经过对之前拘留这名老人的派出所民警求证,当时的确对这名老人进行了拘留5日的处罚。

在拘留前根据规定对老人进行了体检,发现老人患有严重的高血压,根据《拘留所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不予行政拘留。

其实王女士对于经手此案的民警们没有任何意见,觉得他们态度很好也很有耐心,只是一回想到当时在大厅看到那名老人的讥笑就气得直打哆嗦。

王女士表示自己已向辖区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主要诉求是希望被告方能够赔礼道歉,并且公示在其所处的社区居委会公告栏上。

不过有关律师认为,虽然这名老人对王女士进行偷拍偷窥已成既定的违法事实,但是无论如何也拥有着相应的隐私权和肖像权。

王女士在网上随意曝光的行为其实并不可取,建议王女士通过更加正当的手段为自己争取相应的权益。

另外王女士具有完整的照片和视频,当时还有目击证人,证据链条清晰明确,要求老人道歉法院应当会给予支持。不过公告栏公示的要求或会侵犯老人隐私权,到时或许无法得到法院批准。

就在王女士的遭遇曝光后,很多网友仍旧在进行着讨论,有人认为警方和派出所也有一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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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人认为法律应该进行适当的更改。

在这里也说下我的看法,首先对于王女士勇于拍下证据,并及时报警点赞!只有勇于维护自己的权益,才能让犯罪分子获得应有的惩罚。

至于许多网友对于判罚较轻的看法,我也深表赞同。

毕竟这与所犯之人的年龄大小无关,与他们所有的疾病无关。有些应有的惩罚不能以这些为借口而降低犯罪成本,否则只会让他们更加有恃无恐。

不过我们应当相信,今后法律一定会更加完善,对于各种特殊情况也会有更多的细则,我们所要做的就是遵纪守法,并对违法犯罪的行为零容忍!

那么各位读者,你们的看法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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