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造成影响了,为何不能告?”广西南宁,一座老小区加装电梯,有人欢喜有人愁,不用说,开心的是高层业主,底层的住户有苦恼。最明显就是房价,加装前2万3,装了电梯变成1万5,于是,男子觉得自己权益受损,以加装电梯影响自己采光为由提起诉讼。

【事情回顾】

三年前陈波为了给孩子选一个好学校,他和自己老婆商量,咬牙将自己的新房卖掉,换成一座老破小。

别看房子破,连个电梯都没有,房价可不低,陈波当时买的是2万3一平方。

小区一共6层,因为没有电梯,楼层越低越贵,想着以后省得一层一层费劲巴拉的爬楼了。陈波一步到位,买了最贵的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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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三年过去了,小区业主经过无数次努力,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改造项目如愿获得审批。

小区的业主都很开心,尤其是高层的住户,但是陈波开心不起来,每次看到加装好的电梯,他都感到心烦。

装上电梯对自己一点用处都没有,自己住一楼根本用不到,其次加装的电梯还对自己的房间造成遮光。

最主要的是加装电梯后,导致自己的一楼房价崩盘式下跌。没装电梯前2万3,是最贵的楼层。

加装电梯后,直接变成最便宜的楼层1万5。这让陈波感到心里在滴血。

如果说,房价下跌是因为市场整体下跌也就算了,要跌大家一起跌,他也能接受。

现在变成了,大家的房价涨了,自己的楼层跌了,陈波不由得感到难受。

加装电梯之前,陈波就投了反对票,他因为项目不会通过,全国上上下下那么多老小区,没有几个改造成功的。

没想到,他的住的小区居然顺利的通过了。

陈波越想心里越别扭,看着那每天上上下下的电梯,他坐不住了。

于是陈波以电梯影响自己楼层采光为由,将楼上还装电梯的业主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自己10万元。

那么法院会如何审理呢?

在陈波看来,加装的电梯有人受益,有人受损。自己住的是一楼,装上电梯后,对自己一楼的通风,采光自己隐私都造成影响,更别提房价贬值了,对于造成的妨碍,理应拆除。即便不能拆除,自己的这些损失该有人承担,至少受益的那些业主要给自己一个说法。

首先被告的业主推选出以601和702两位作为应诉代表人,参加诉讼。

他们提供加装电梯的批复文件,自己建筑施工设计方案。

其次,陈波的那栋楼一共7层,共14户业主,陈波房间是101,102业主因为常年不在没起诉,202业主当初对加装电梯持中立态度,剩余的11户业主,全部都在当初的加装电梯同意书上签字按了手印。

在这些业主看来,他们要求加装电梯的程序流程都是合规的。

法院审理认为,首先对于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国家是支持的。其次,在审核本案的加装电梯审批材料后,认为手续齐全,流程合规。

最后,现场查看了陈波小区的改装后的情况。认为加装电梯势必须对建筑物进行改造,对陈波等低层业主通风、采光等方面造成一定影响。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一条关于相邻通行权之规定,低层住户对增设电梯应当具有适度的容忍义务。

但是这些影响加装电梯方案设计过程中,高低层业主应充分协商后确定,技术上已经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低层业主的影响。

所以,法院认为,陈波心理不平衡的不是物理上的原因,更多的是心理上的不平衡。

所以最终法院,裁定驳回陈波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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