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平面图制作:中建羊烹
一、
用证据还原真相
1、所有证言推导证据真相
1994年,法子英朋友的结婚宴上,他认识了年轻美丽小他十岁的劳荣枝,瞒着法已有家庭,二人互相联系,成为异性朋友,法将全部身家留给前妻,九六年法在九江市打架出事后,带着劳跑了【法子英供述】。在上海深圳玩了二个月,劳荣枝带的3000元钱花光,法子英让劳荣枝去坐台,坐台收入不足以维持二人开支,经济上捉襟见肘,1996年5月底(在南昌市第二次租房),穿着朴素、头小唇大,肌肉壮实的法子英,踩着自行车载着穿着朴素的劳荣枝,来到南昌市孺子路秦x明房介中心,谈话中法总是用较凶语气喝女的,女的不作声【见秦x明证言】,6月1日法子英付了三个月租金1500元和1000元押金租了南昌市西上渝亭131号417房,6月3日法子英在旧货市场采办了一张床和一台黑白电视机【见胡x贞证言】,然后法子英继续要劳荣枝去坐台做小姐,法子英晚上将劳送到客户家楼下,清早接回来,一晚上赚了2000元,法子英捧着钱兴奋地喊:“我发财了,我发财了”。但好景不长,劳荣枝投入了熊启义的怀抱闹分手,跟踪发觉劳与熊启义经常点劳的台,逛商场下馆子、外出游山玩水,因为法子英不同意劳跟法相认【见劳女同事和杨姓证言及劳供述】,跟踪中法挑衅被熊揍了一顿,法子英了解熊有一个电器商场和一家酒店,于是邀请其师傅高征来南昌【见杨姓证人证言】,7月24日晚章x明与熊启义在“爱乐音”点了“田 力”与“陈佳”两小姐,唱歌、二楼吃饭、送熊与陈佳回家,其间陈佳想买空调,熊章要送空调。7月25日三毛告诉他,熊和“三毛到爱乐音去玩。7月26日熊告诉章陈佳跟熊打了好多电话约去庐山玩。7月27日熊启义妻张莉生日办了三桌酒席【章x新证言】,熊启义7月28日上午打电话给李x华要取款20万用途没说【见李x华证言】,应该是劳告诉熊房子退租,房东收房日期7月31日【见房东证言】,劳催熊启义购房安置劳荣枝生儿子,当时计划生育紧,7月28日11时熊劳通电话,李x伟送熊启义至金龙大厦与劳荣枝汇合【见李x伟证言】,时间上刻意营造一起去吃饭去玩,回到出租屋熊把房间看了一圈确认无人隐藏,二人脱光衣服【见劳荣枝证言】,下午4时章x明打电话约劳出来玩,听到有传呼机声音没听到鼾声,熊应该没入睡【传呼机声音是熊启义的,法劳没有传呼机,电话机就装在床边】,劳借口急着出门打发了章x明,干完好事,熊鼾声如雷劳荣枝睡不着出去,法子英高征用塑料片插开碰锁(法劳不住在一起应该有钥匙),捆绑了熊启义,包及包内几千元现金被高征拿走了,没有打斗【见杨姓证人画的平面图,除乱丢的衣服和被套,卧室并无打坏打乱的东西】,劳回来看到熊已被绑,哭着求法子英:“你让我干什么我都情愿,只要你放了他”【杨姓证言】,法子英说:“劳就哭,你出去,我跟熊谈判”,劳出去又回来问法:“人呢”,法说:“放了”,劳说:“会报警的”,法说:“不会,已经谈好了”【见法子英供述】,于是劳荣枝下楼去看熊回来没有【杨姓证言】约6时到了熊启义家试锁开门,熊家没人【见邻居熊x秀证言】,晚上8时劳回到出租屋打电话给章新明约他去公园【见章x明证言,劳碰到问题找人求助,在南京法要劳去取钱,劳求助于杨姓证人】,法要劳在下面等她,他找房东退押金,失落的劳背着包离开房子,法勒熊并分尸装袋,约10时法下来与劳在楼下排档吃了饭。吃饭时法子英提出一起去熊家要谈好的赔偿款回家。
于是法子英拎个夹包劳荣枝背个女式包,二人打的去了熊家。
2、法子英版本
1996年8月(应为5月)左右,我和女友劳荣枝去江西省南昌市的目的就是想搞点钱,(没想那么远是违法),到南昌市后我劳荣枝两人租住在胜利路一商贸大厦一楼(实际是三楼,下面是门面)一个一室半厅的房间,紧接着我就对劳荣枝说“
你到舞厅以坐台的名义带一个有钱的男人回来,我来从他身上敲点钱,其他的事你别问,
“然后她在一个舞厅上班,舞厅名称我记不清了,钓了一个有钱的男人,
后来这男人开车带我女友劳荣枝吃宵夜时,我在那个舞厅楼下看见就坐一辆出租车跟上,并跟到过他家,他很有钱
,后我女友劳荣枝就把我俩租房处的电话号码告诉那个男人,他开一个酒店又开一家电器商店,后在不久的一个早晨,那个男人打我俩租房处的电话号码我女友劳荣枝就把他邀到我俩的租房处,听我女友讲,他是司机开车送他过来的,他进屋后,
我紧跟着把大门关上,我拿着尖刀逼着他,把他捆绑起来,当时他还用手夺我刀,他的手还被我搞破了,我绑架你了,
你拿钱来,当时我女友劳荣枝看我和那个客人打起来,她就哭,我就说“你出去”,后她就出去了。那个客人说“你跟我去拿10万元给你”,我说“我跟你去,你叫我怎么搞”,他说:“你跟我去拿过钱不就跑了”,我把他的金项链、金手链、钻戒、劳力斯手表取下来,我问他到那里取钱,我去取”他说“我家有钱”,后我问他:“你家怎么去”?他就把他家的地址告诉我,本来我就知道他的家,知道他家住址,楼靠马路边,六楼上,一楼是酒店。后来我又问他:“你能到那里拿钱”?他不说话并叫了,然后我说:“再叫我勒死你”,他无所谓仍在叫,后我就用房间的绳子和铁丝勒住他的脖子,我为了防止别人知道他的死是我干的,我就把他拖到卫生间用那把刀把他肢解放到我准备的旅行袋里,其中一个是黑色的,我放自来水把地上的血冲了,我女友回来问:“人呢”,我说:“放了”,她说:“你把他的手搞破了,他会报案的”,我说:“我和他说好了,不会的”,晚上我和劳荣枝在外面吃的晚饭,大约晚11:00左右,我对劳荣枝说:“我带你到我一个朋友家去”,她跟我一起去了那个人家。
3、劳荣枝版本
1996年某一天(1996年7月28日,劳说劳法已经分手),我带熊老板进卧室我们俩就抱在了一起互相都脱了衣服。这时候法子英把藏刀架在熊老板的脖子上,熊老板进行了抵抗,我记得熊老板的手指还被刀砍出了血。熊老板抵抗了一下就没抵抗了,然后法子英让我把熊老板绑住,我先绑他的脚,再绑他的手,他的手是正绑的,
我记不清是用绳子还是布条绑的,我也不记得有没有打结。
绑好以后,我记得还把熊老板手上的一块劳力士手表拿下来了,还有他脖子上挂的一串比较粗、比较长的金项链,这串金项链类似佛珠一样,项链还吊了一块牌子,不记得什么牌子。还从熊老板身上拿到了他家里的钥匙,我不记得钥匙是一把还是一串的,
只记得内裤颜色是白色的
4、现场勘验
在西湖区西上渝亭1号8单元417室卫生间内发觉二只蛇皮袋及一只黑色旅行袋,内装有尸块,
棕色皮鞋一双,剐肉刀一把,刀鞘一个,电话本一册,熊启义居民身份证及长城卡、牡丹卡、金穗卡一张
。3号蛇皮袋内装尸块,白色电线(闭路电视线直径0.5cm),
白色布条17根(长度35-80cm,其中8根打有死结),红色尼龙绳3根,铁丝一根,米黄色三角裤一条。
西上渝亭卧室提取红河牌烟头二个,
三五牌烟头
血型与熊启义血型一致A型。
李x伟(熊启义朋友,作证时间2019年12月6日)
:1996年7月28日11点多钟,非常骄傲地接了劳荣枝一个电话,12点左右送熊启义到金龙大厦,看到劳在等熊某,
熊带一个黑色夹包,手戴劳力士手表,金项链。
5、
两个法院认定事实
合肥法院法子英判决书:1996年7月 28日,劳荣枝将熊启义(男, 35岁南昌市某私营业主)骗至其租房处,被告人法子英手持尖刀威逼熊启义,并用皮条、绳索将其捆绑向 其勒索财物。熊启义表示情愿拿钱并告诉法子英其家庭住址,后熊抵抗并呼叫,法子英用铁丝和绳子勒其颈部致熊启义窒室死亡。法子英将熊身上的首饰、手表、钥 匙抢走并将其为尸居装在四个袋里。
南昌中院与江西高院:劳荣枝供述其在法子英持刀操纵熊X义时实施了捆绑行为,对此劳荣枝在侦查阶段已作供述,并在一审庭审中当庭承认,且在案证据表明,熊X义身材比法子英高大,法子英一手持刀威胁熊X义,另一只手则难以独立完成对熊X义的捆绑行为,劳荣枝二审翻供称其没有参与捆绑熊X义,没有正当理由。
6、
笔者认为:
至少有一个法院认定事实错了,从动机上分析劳荣枝有学历有坐台小姐收入首次并不会主动犯罪,劳荣枝供述第29次P27页如此写道:我下班后,法子英在"爱乐音"门口等我,我跟他打个招呼,他就认为我不该跟他招呼而对我发脾气,然后我们俩在"爱乐音"隔壁的一条巷子里吵了很久,吵完架以后,我们闹着要分手,但是我们互相又爱又恨,很难分开,法子英跟我提出要绑架一票搞2万元给我,我们就分道扬镳,法子英说我们是外地人,不会被发觉,他还骂我,平常又对我好,对我恩威并施就决定作案了,杨姓证人证明不去取钱就打,属诱骗胁迫犯罪。
从非亲历不可知或可知分析劳捆绑行为:用白色内裤(实为米黄色)堵嘴,这是电视上的东西其实是堵不住的,牙一咬紧缩小体积,牙一松舌头一顶就出去了,封嘴法子英用的胶带,明显属编造。捆绑物我不记得是绳子还是布条这是非亲历可知,因为捆绑物只有绳子布条电线铁丝人人知道没证明力,没有非亲历不可知更细的型号颜色粗细。手弄破出血了卧室没有血迹尸检也没有法子英与劳荣枝均编谎,尸检事实事于雄辩。卧室内瓷碗桌上物品沙发垫电话机店摆放完好也没有打斗痕迹。相反还有与熊启义血型相同的三五牌烟头在抽烟,红河牌烟头无熊启义对应血型,空的雪碧饮料瓶。最关键的熊启义的包那去了,被高征拿走了,包内有几千元钱,高征就喜欢拿受害人的包,二人专捆脱光衣服的男人和脆弱的女人,法子英喜欢拿受害人通讯工具,南昌中院江西高院认定熊一进门就被法子英架刀,劳荣枝捆绑与在案证据不符,二院认定事实错误。
谁会蠢到一手拿刀一手捆绑。杨姓证人捆绑法子英与高征前,用钢丝绳锁套套了二人致晕再捆绑;合肥案法子英令小木匠趴在地上,脚踩小木匠背反绑;水浒传中多的是趁人熟睡用捆柴结套好手脚,一拉绳头手脚全绑。笔者还能举出N多一人捆绑另一人的证据,一手持刀一手捆绑假设人弱智没大脑才会如此做,是个伪命题。
笔者综上证据,认为南昌中院与江西高院认定事实错误。推翻合肥法院认定事实没有依据。
二、熊家入室抢劫还原事实真相(三个版本)
1、劳荣枝版本
去熊启义家之前,法子英把他家的电话线剪断了,防止他家里有人报警。劳用熊启义的钥匙开了门,和法子英进去后,熊启义的老婆和小孩还在睡觉,他老婆醒后很配合,法子英就操纵住那对母子,其就翻箱倒柜找值钱的东西,找到了大概 5000元现金、男式皮衣,还有些首饰。在其找财物的时候,法子英还强奸了熊启义的老婆,但时间很短。法子英让其带着现金财物先走,临走时,其害怕留下指纹,跟法子英说要不一把火烧了熊老板家,法子英不听,其就走了,法子英留下善后。①其到事先约定的南昌市第一人民医院门口等法子英,天亮的时候,法子英来了,其和法子英就一起去了九江法子英母亲家。其不知道熊启义一家三口是什么下场,其模模糊糊知道法子英可能杀了人。
2、
法子英版本
我用他身上的钥匙打开了他家的门,我对劳荣枝说:“你在外面等我”,我就进屋了,拿着从家携带插在腰上的尖刀,对着他的老婆说:“你把钱拿出来”她说:“在我包里”,我只是她包里拿了二三千元,我问她:“还有吗”,她说“没有了”然后我用刀把她的内衣用刀挑碎(断)问她:“哪地方还有钱”?她说:“那枕头底下还有伍千元”不听说你家很有钱吗?她说:“明天才能拿到钱”。后我就用从她家拿了绳子,把她手捆起来,用绳子把她勒死以达到杀人灭口,后在我和她讲话的同时,她的小孩在旁边叫,然后我把那个小孩也勒死了,后我把这两具尸体拖放到卫生间浴缸里,放了自来水,后我就叫劳荣枝进来说:“你晚上说在这睡,她家没人,找点钱和值线的东西,我出去有事情,后我就打的回我和劳荣枝租的房子里把男的尸体打包运到他家,这样公安机关不会怀疑是我,天快亮时,我和我女友把她家房门锁上就走了,带走了一万多元钱和首饰。
3、杨姓证人版本
听法子英高征讲述:法子英与劳荣枝打的到熊家外,高征骑摩托带着一个旅行袋到小区外,法子英接过旅行袋(二人解释因为刀有70cm长夹包装不下,插在腰上露形,放在装有猪腿泌血水有血腥味的旅行袋内,不敢上的士),要劳荣枝在外面等,在熊家门外剪断二根电话线,开门入内,高征见开门想进屋但门被反锁只好下来,法子英套住正在洗澡的张x莉,用刀逼着张,打开旅行袋张看到二条猪腿,求法别杀她,法牵着张翻找财物,从宝险箱、枕头下、床头柜中找到一万多现金及存折、首饰、皮衣等,开门拉劳荣进来,劳问:“人呢”,法答:“没人”,法将5000元及赃物让劳荣枝带走。高征随后戴上手套穿上鞋磁进来大翻找,找到二个藏钱的包并带走分赃,将门虚掩,钥匙挂在门上,希望有小偷进入作案。
4、二个法院认定
合肥法院认定
:当晚,被告人法子英、劳荣枝携带被害人熊启义的钥匙来到其住处南昌市芭茅一巷1号601室,打开房门入室用尖刀威胁熊启义的妻子张x莉(女,28 岁)交出财物,并将其双手反绑,双脚捆绑,抢得金银首饰、现金、债券等财物,后法子英为灭口,用皮带勒死张莉,用裙带勒死其3岁女儿熊灵璇。为制造假象,被告人法子英窜回其租房处西上渝亭131号8单元417室将熊启义的部分肢体运至芭茅一巷1号 601室,后与劳荣枝逃离现场。
南昌中院江西高院认定
:当日晚上,二人携带尖刀前往熊启义家,法在割断熊启义家时,劳说对面住户门口电话线也要剪断,劳在熊启义身上搜到的钥匙打开房门进入房间,由法子英使用尖刀、绳子和皮带等物对被害人张莉(熊启义妻子)进行人身操纵,劳荣枝在房间翻找财物,抢得金银首饰、现金、债券等财物。劳离开前说放一把烧了熊家,法不听,劳先走,法子英用皮带将张莉勒死,用裙带将被害人熊灵璇(熊启义女儿,3岁)勒死。随后,劳荣枝与法子英逃离南昌市。
5、笔者认为
电话线熊家与邻居家电线走线在一起,法子英剪电话线难道去区分缠绕在一起的留一家剪一家吗?咔嚓全剪了,晚11时微弱的楼道残光你劳荣枝是怎么看清另一根是邻居家的没剪要法子英补剪的。
法子英所带刀67cm长,夹包是装不下的,腰间也插不了这么长的刀,劳荣枝的女式背包也装不下,需要遗留在熊家装尸大旅行袋才能装下。这个重达40斤的大旅行袋是怎么运过去,法子英装入二条大腿一条手臂时拉链部位肯定有人血油脂,油脂用水冲不掉,怎么上的的士,的士车主呢,深夜的士不怀疑吗?只能由高征用摩托车运过去。
法子英持刀操纵那对母女,3岁小孩也能操纵不哭不闹吗?趴在张x莉身上强奸,如果持刀怎么强奸,如果不持刀,张x莉可是退伍军人,不夺刀反杀你法子英吗?阴拭子无精虫,劳供述明显违反常识。
翻箱倒柜,所有柜门均为清漆面,如果不戴手套,留你劳荣枝N多指纹,是勘验有问题还是劳荣枝根本就没翻,劳把所有衣服甩在床上与勘验相符,大卧室床上还有法子英与张莉母女,是否把三人也盖住了。有很多“奇迹洋服”无从考证,藏钱的通常为密码箱,上锁抽屉,枕头床头柜、包内,这些地方谁打开的钱谁拿走了?劳荣枝为什么没供述?
放一把火烧了属于孤证口供定罪,以供述稳定采信,故侦办机关做68份口供达到供述稳定,在长达几个月的现代审讯技术下,让被告崩溃想死的情况下想要什么供述就有什么供述,审讯人员写什么都签字画押。除非被告不开口,开口便是罪,那怕劳荣枝东扯西扯与法子英的爱恨情感,心中所想可以定个情侣关系。
综上分析,南昌中院与江西孤证采信、同一人供述与心理印证,证据矛盾不可调和没有排除,非亲历可知没有排除,故二院证据推导法律真相错误,推翻合肥法院认定事实没有依据。
证据索引
1、章x明(熊启义朋友,作证时间2019年12月4日)
:1996年7月28日熊启义被杀的那天晚上8点多 钟,陈佳给我打了电话,她在电话中想约我到公园去陪她坐一坐。我多次想象如果 我去了公园的场景,甚至想象了我会如何被陈佳杀害。 章夫妻与熊夫妻关系都非常好
作证时间:1996.7.30.2:00 证明内容:1、熊启义是“华东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张莉经营“天府酒 家”,曾经在济南服过兵役。2、7月24日晚与熊启义在“爱乐音”点了“田 力”与“陈佳”两小姐,唱歌、二楼吃饭、送熊与陈佳回家,其间陈佳想买空调,熊章要送空调。7.26熊告诉章陈佳跟熊打了好多电话去庐山 玩。3、7月25日三毛告诉他,熊和“三毛到爱乐音去玩。4、7.28.下午4时,章打陈佳电话,陈要看书参加成人高考,急着出门。晚上8时陈佳约章歌舞厅见。
2、刘x华(银行工作,作证时间2019年12月10日)
:熊启义的公司账户上大概有50万左右,我记得在1996年7月28日上午的时候,熊启义打过一个电话到我们李家巷分理处,当时是我接的电话,因为我和熊启义比较熟悉,所以我们都相互听出了对方的声音,熊启义在电话里询问今天能不能在公司账户上取钱,要20万,我当时答复熊启义说∶今天是礼拜天,不办理对公账户业务,取不了钱,熊启义 没有说其他的事情,就挂了电话。
3、杨姓证人画西上渝131号417室平面图,说明非亲历也可画出平面图来。并且比侦办机关画的更标准。
西上渝131号417室平面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