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段有关广西贺州交警持警棍“稳准狠”,击倒无牌照两轮电动车驾驶员的视频,引发公众关注,在网上引起热议。

11月30日,广西贺州警方公布通报,称涉事交警已停止执行职务,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原本想贺州警方对此事件进行处理后,会使事态缓和并平静下来,不想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事件被公开通报后,却似乎又使“剧情”反转,引来网友的热议和诟病。

一是有人认为,涉事交警当时正在执法,执法手段合情合理合法,其原因是:被涉事交警在执法过程中,用警棍击打的男子,未按规定戴头盔,骑行的两轮电动车也无牌照,而且妄想逃避检查,违法在先。

二是虽然涉事交警在拦截过程中,使用警棍“稳准狠”,娴熟击中驾驶两轮电动车的男子,导致两轮电动车失控,男子不幸从电动车上倒地受伤,但有人称,涉事交警当场及时拨打了120,将受伤的电动车驾驶员送到医院接受救治。

三是根据当地警方通报,涉事交警并不是辅警,也不是临时工,而是一位正式的警务人员,说明涉事交警本身就有执法权,如果涉事交警是辅警和临时人员,就没有执法权,其执法行为的正当性,就要另当别论。

综上所述,有人由此认为:尽管涉事交警在执行任务中,使用警棍击打驾驶两轮电动车的男子,并使其连同两轮电动车一起摔倒在地,发生了意外。

然而,上述意外是因为驾驶两轮无牌照电动车的男子,一方面无牌照,另一方面未按规定戴头盔,在涉事交警正常执法过程中而引发,而且是在驾驶两轮电动车的男子,妄想逃避检查时发生的。

况且,在意外发生后,涉事交警没有逃避责任,而是第一时间寻求医疗救助,确保了伤者的安全和健康,这种积极负责的态度值得称赞。

当然,也有网友对此持否定态度:为了劝导和纠正诸如像驾驶两轮电动车,不安全出行的这名男子的交通违法行为,执法交警就可以擅自采纳如此“稳准狠”的办法,用警棍击打违规者,对违规者“杀一儆百”,那就是本末倒置,就是另一种违法行为,于情于理于法都不能容忍。

这些网友认为,目前,涉事交警已被停止执行职务,这一决定显示了当地交管部门,对于执法交警人员的严格监督和治理,向社会传递了公正与公平的信号。

对于有的网友所谓的涉事交警严格执法,并没有错的说法,有人对其自嘲表示:难道想把“剧情”反转,要对涉事交警“树碑立传”,大加表彰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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