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黄南藏族自治州同仁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成功破获一起供暖领域职务侵占案。

近期,经侦大队接到某小区业主代表报警称:小区的物业管理人员更某某将小区内代收的2年取暖费59万元左右的资金非法侵占,小区至今无法正常供暖,更某某已不见踪影。接警后,办案民警立即开展调查,在大量取证工作后,于11月26日在尖扎县成功将犯罪嫌疑人更某某抓获归案,在证据面前,犯罪嫌疑人更某某如实交代了被侵占资金的去向。

目前,犯罪嫌疑人更某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涉案资金核查及追赃挽损工作正在有序进行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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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编辑|小杰

审核|朵朵

终审|老梁

来源|同仁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