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漳州市公安局网安支队

联合漳浦县公安局侦破一起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

抓获犯罪嫌疑人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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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犯罪嫌疑人许某在明知违法的情况下,仍将自己的手机卡、微信号、银行卡出借给犯罪分子用于电信网络诈骗并转移非法所得,涉案金额近百万元。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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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醒:广大市民要妥善保管个人微信号、QQ、支付宝等虚拟账号,以及银行卡、手机卡等,严禁出租、出借、买卖等行为,切勿为了蝇头小利触犯法律而受到制裁。

来源:东南网 通讯员 郑晨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