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报道了一则新闻,有男子一大早去吃早点,自称城管,硬是让店家做纯肉的牛肉饼,然而在吃早餐的过程中,无端汤泼店员造成冲突,扔砸店铺后,未付钱离开。事发之后,警方却在店家未知情的情况下说已和解,而后受理案件至今没有任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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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生,是安徽省宿州市萧县人民路与顺河路交叉口附近的一家早餐店店主。店铺的门面不大,主要经营牛肉饼、油茶等早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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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生说,自己的店铺开了有40年,每个牛肉饼1元1个,自己做的是小本生意,挣一些辛苦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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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19日早上6点左右,一辆面包车停在路边,有一男子下车走进王先生的早餐店,要求王先生做一个纯肉的牛肉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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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生说,自己家的牛肉饼,都是牛肉加面制作而成的,没有纯牛肉的饼,当时就给拒绝了。没想到对方称自己是萧县城管大队的,要求王先生给他做。但是王先生没给他做,最后男子气鼓鼓的走了。

2023年11月22日上午7点,又是这辆面包车停了下来,上次的男子带着2名黑衣男子来到早餐店,同样的告诉王先生,多加肉,做纯牛肉饼,把5个饼合成一个做。

王先生做生意不想得罪人,这次便答应了下来,随后3名男子坐在店门前的椅子上。因为纯肉的制作慢,3人就先喝了点油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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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几分钟,有店员从店里走出,男子突然发火,将吃的汤泼洒到店员身上,并且摔盘子,王先生见状,估计是对方等的不耐烦,还跟男子解释:锅里面正在给你弄,你得让它熟了。

可是男子反而更加生气,辱骂王先生,并且拿东西砸店员。最后男子被2个黑衣男子拉上了车,随后一黑衣男子在车走后过来说那人喝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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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一顿饭吃了20多块钱,钱没付,还把店家骂了,把店员给砸了。王先生气不过,当即选择了报警。

随后警方到达现场,王先生把监控视频、对方的车牌号等证据交给了警方,警方说会去调查。

于此同时,王先生也向萧县城管局反馈了此事,工作人员说对方不是城管,让王先生跟公安说有人冒充城管,是违法行为。同时工作人员还说,如果是真的,不仅要开除,还涉嫌寻衅滋事要行政拘留。

11月24日,等了两天没有结果的王先生去了派出所,没想到民警告诉王先生,给对方联系了,对方说已经跟王先生和解了。王先生当场进行了否认,对方压根没有跟自己联系过,怎么会有和解?在王先生的否认和坚持之下,警方才出具了《受案回执》,然而写的内容是财物被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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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王先生说,对方是寻衅滋事,为何受理的是财物被毁。当时民警未给出明确的回应。王先生问警方,对方是不是城管,民警也没有回复,只说车是公车,哪个单位的,让王先生自己去查。

事情一直到12月1日,王先生始终没有等到任何的处理结果,警方一直都说在调查。当天王先生去了黄口派出所,工作人员称,人已经找到,车牌也很明显,怎么处理,要县公安局决定,事情正在调查,届时会告知办案结果。

对于男子是否是城管,是否是公职,民警并没有正面答复,民警说,如果男子没给钱,可以去法院起诉。此外有车牌、监控视频,可以直接给有关部门反映。涉及到对方隐私,男子单位不能透露。

而在此期间,男子也找人联系王先生亲属怎样才能和解,王先生表示要求警方公正处理,同时向媒体披露此事。

12月1日,有记者联系萧县黄口派出所,对方称不便透露。

随后记者也联系了城管大队,负责人说,黄口镇不是他们的辖区,不可能是他们的工作人员,对方是冒充城管,我们也要向他追责。

记者也联系了萧县镇政府,对方称打错电话了。

王先生联系记者时说,12月1日上午11时,镇政府工作人员联系他说我们也在帮你查,你别接受媒体采访。同时有关部门告诉王先生,涉事车辆系路桥公司的车。

此事随着媒体的报道,也引发了网友的不满和讨论。

首先,单方面说和解了,事情就结束了?王先生报的警,警方在对方说已经和解之后,就没有结果了,这合理吗?报警人是王先生,不需要跟王先生核对吗?别人说和解就和解了,什么时候这么好说话了?这显然是不合理的。

其次,牌照、视频等证据都在的情况下,为何给不出结果?整个事情的行为不复杂,依法依规处理就好了,然而什么都明朗的情况下,为何还需要向镇里汇报,由镇公安决定,事情迟迟得不到解决呢?到底是哪里复杂呢,是事情还是人呢?

再次,为何不能接受媒体采访?事情从22号开始,到现在都没有解决。有媒体跟进了,反而主动联系说在处理,但是不要接受采访。这个效率前后的对比,真的是让人无话可说。

最后,不管是20多块钱的早餐费是多是少,也不管是不是城管,违了法,犯了罪,都需要收到法律公平的处罚,也希望有关部门能秉公执法,给王先生一个交代,给广大的网友一个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