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南郑州,发生了一起令人十分愤怒的事情。一男子冒着大火的危险将公司的设备抢救出来,谁知公司却没有一丝感恩之心,伤透了心的这名男子该怎么办?
男子被采访时,说道,“我要是知道结果是这样,是否冒险救火,我真的会好好考虑下!”
究竟为何公司会这样冷漠处理?事情的后续又是如何?
【案件经过】
事情发生在河南省郑州市。主人公姓秦,在一家国企单位上班。这天秦先生和往常一样正常上班。突然闻到了一股烟味。
起初这个气味很轻微,秦先生也没有在意。慢慢地,烟味越来越大,逐渐引起了办公室其他同事的注意。
大家的视线看向散发烟味的地方,是公司的电脑室!是电脑室着火了。大家纷纷叫起来,奔向公司的紧急疏散通道。
秦先生看到这样的火情,第一时间也是想要离开逃命。但是跑了两步的他还是停下了脚步,留在了这层楼。
在公司工作多年,秦先生已经对公司充满感情。看着公司着火,就像是秦先生自己家着火一样。自己家里着火,你会坐视不管吗?
别人不知道,但是秦先生用行动表达了他的态度。救!
工龄多年的秦先生比其他人,至少比一部分人都清楚电脑室里存放的东西。那个机器对于公司的重要性。
现在电脑室里存放着一台价值两千多万的设备。如果因为着火,设备被毁,公司将承担着难以估量的损失。
这对公司的影响太大了,自己不能袖手旁观。就这样,在别人都在往外跑逃命时,秦先生选择了逆行的这条路。
实际上,这时的情况非常危险。电脑室里都是一些电子设备,火灾的高温会导致它们的爆炸。同时,这些电子设备堆放的也十分密集,若是真遇到了爆炸,威力不容小觑。
然而一心想要挽回一点公司损失的秦先生却并没有想这么多。
幸好,此时的火灾并没有很大,秦先生也没有受伤。因为其他同事的逃跑,仅剩一人的秦先生独自扑灭了火灾,保住了电脑室的设备。
更万幸的是,扑灭火灾的秦先生也并没有因此受伤,只是损毁了一件棉衣。然而,这个棉衣对于秦先生的意义却十分重要。
在他看来,这不仅是一件衣服,更是老婆对自己的一份心。因此,在平常的生活中,秦先生对这件衣服也是倍感珍惜。
现在自己没事了,但是衣服却坏了。秦先生心里,回家告诉老婆后,老婆一定会夸我勇敢的。衣服应该也不计较。
事出有因,秦先生的老婆却是没有在意。顺利解决老婆这关的秦先生心里也有一个主意。
自己救火是自愿的,衣服被毁却是因为保护公司的设备。自己不要求什么特别的奖励,只需要把衣服的钱退给自己就好。
在现在社会上的任何一家公司,我想不说百分之百,至少百分之八十都是感恩秦先生对公司的付出吧。
然而秦先生工作的这家公司反应却大出意外,纷纷引起众人感慨。
“你作为公司的员工,救火是应该的,再说了这也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啊。“
老板的话一出,让秦先生感到非常气愤心寒。自己的衣服被毁是因为保护公司的财产损失,自己不求感恩,至少也应该体谅一下自己赔偿一个衣服钱吧。
秦先生当天穿的衣服是一个品牌的棉衣,价值一千多元。
里面的棉花、羽绒这些遇到火的时候非常容易被烧毁。但当时的自己并没有多想,只想帮助公司挽回损失。
秦先生越想心里越气,当即便辞职离开。这个自己视为家的地方,竟然这样对待自己,恕自己不能接受。
在公司工作这么多年,秦先生从没有出现过违规违纪的情况。包括上下班,一直都十分准时从有迟到早退过。
因为妻子怀孕的原因,自己其实想过换一家收入更丰厚的公司。这个想法也和老婆沟通过。当时的两人商议的结决就是等到年底发完年终奖离开。
但现在的秦先生已经等不到这一刻了。年终奖自己都可以不要,但是公司必须给自己一个说法。秦先生的要求过分吗?
他只是想公司赔偿自己一件一模一样的棉服给自己,并没有提出什么过分的条款。然而,这点要求公司都不能做到。
自己冒着生命危险抢救公司财务,不仅不被表扬,反而一个棉服的赔偿都没有。秦先生把这件事情告诉了媒体朋友们。
他希望可以借助媒体的力量为自己讨一个公道。
记者了解情况后便跟随秦先生来到他的公司。一行人在大门口处,就被一个大汉拦了下来。
这名大汉举止十分怪异。一会儿说自己是一个过路人,一会儿又说自己是这栋楼的保安。
举止反复令人十分怀疑。
记者亮出了自己的身份,表达了来意。听到这话的大汉竟然危险开了记者。
他称,“你们是绝对不能进的,除非从我身上踩过去。“
如此做法令人无语。记者询问大汉,“你不是路人吗?为什么要管我们去哪?”
一句普通的询问让这名大汉变得吞吞吐吐,甚至直接耍起了无赖。
“你管我,我就是不让你进,我就是爱管闲事。”
“不让进就是不让进。”
之后的交谈中,这名大汉还开始出声威胁起了秦先生。
“你媳妇知道这件事情吗?要不我们找几个人去和她说?!”
这样的威胁让秦先生的内心充满寒意。
后来的秦先生采访时,被问到再给一次机会会不会继续这样做。
他的回答是这样的,“我要是知道结果是这样,是否冒险救火,我真的会好好考虑下!”
现场围观的越来越多,眼看控制不住局势,保安这才决定向公司负责人打电话。
不一会儿,就有一位声称是公司管理层的人出现了。他的表情坦然,让人毫不怀疑他对此事的知青。
而这交涉的同时,刚刚的那位大汉保安也没有闲着。他开始组织工作人员的记录,并且几次三番打掉手机。
后来甚至演变成了打记者。
“拍吧,我脾气不好,别让我把你们的摄像机砸了。“
争吵的时候又出现了一名男子,这名男子径直走到记者面前,称“别没事找事“
“不是你的事情就别管。”
记者当时这样回复道,“你们做的事情对得起良心吗?我是记者就是负责调解解决的。如果你们有理,完全没有必要害怕。
男子的反驳声音也越来越大,不依不饶与记者争吵着。
“你是来找事情的吧,有本事你来打我啊。”
情况的混乱让主角的秦先生也感到无奈,“就是个棉服,你们别太激动。”
在多方调解后,这家公司代表前来谈判的管理人员说道,“我们后期会进行奖励的。”
2000元的赔偿已经让此时的秦先生十分满意。现在他的已经不希望和这家公司再有任何牵连。
公司的忘恩负义的做法让秦先生感到了人性的冷漠的一面。
如果当时的自己因为挽救设备而受伤住院,公司会对自己进行补偿吗?
会对自己说,这是他自愿的想法吗?连件衣服都不管补偿的公司怎么会对秦先生住院做出补偿呢?
典型的农夫与蛇的故事。
秦先生估计心里在想,幸好损失的是一件棉服。因为一个衣服看清楚一家公司的作风管理问题,值了。
【以案释法】
秦先生的案件给我们深深的启示。若遇到公司发生火灾自己有救火的义务吗?等等问题的提出让我们走今天的法律科普。
救火的义务
在消防法的有关规定中,有这样一条:任何单位和成年人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这个义务是强制性的。可以这样理解,当一个人将屋内的东西点燃引起火灾。这时候的火灾他就有强制的救火义务。
若不灭火,就会构成犯罪行为。而如果屋内的火并不是因为自己而起,不救火的这人也只能受到道德的谴责。
同时在民法典中,规定了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
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
本次的案件中,电脑室的原因与秦先生无关,但是他却救火了。这样的行为是可以对公司方面提出适当补偿的。
而秦先生仅仅提出赔偿棉服的损失仍遭到公司的拒绝,这让其感到心寒。
【案件分析】
秦先生的英勇行为,最终受益的是公司。而价值千万的公司却吝啬于一点衣服赔偿。这样的做法着实让人感到心寒。
在这次的案例中,我们能够看到一个企业文化、管理的重要性。一个负责任的企业应当是充满感恩之心的。
面对一个见义勇为的员工选择对他的行为进行漠视,这样的企业又怎么走的长远?
这件事情给我们的启示就是,老板们应该全力爱护自己的员工,打造自己的企业形象,以此让企业做出长足的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