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热的夏季,很多人都喜欢在路边摊吃田螺,但是,没想到有一天,摸田螺竟然也犯法,于某和自己的妻子谢某由于晚上没有事干,就伙同杨某一起约定去河边摸田螺。

他们将收获的田螺一部分用于自己当下酒菜,一部分则卖给养殖场,但是令他们没想到的是,这个从幼年就算作玩耍的行为,竟然触犯了法律。

田螺也算鱼?禁渔和田螺到底有什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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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经过】

在一个深夜,在运潮河巡逻的民警发现在一片月光的照射下,仿佛有一辆车停在岸边,发出微弱的光芒,很快,车灯就熄灭了。

但是还是能够隐隐约约地看到从车上下来了几个人,随后消失在黑暗中,这一现象引起了民警的好奇,是什么人会在半夜来河边?出于职业习惯,民警随后走过去查看情况。

当走近时发现一个男子站在岸边,也不知道在干什么,民警走近发现他一直盯着河里,也不知道在看什么东西,出于安全,民警出声对他进行盘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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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说自己叫于某,晚上无聊,便自己开车来这边欣赏夜景,但是,尽管于某非常镇定,敏锐的民警还是发现了他身上的一些异常。

什么人在什么情况下会大半夜的跑到这黑咕隆咚没有什么灯光的地方看夜景?他们觉得于某肯定不会这么简单。

民警决定对于于某展开进一步的检查。他们走近了于某的身边,出声问道:这么晚了,你一个人来看夜景?是不是还有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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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某似乎有些紧张,但仍试图保持镇定的说道:没有了,就我自己,哎呀,我就是晚上睡不着,过来转转,麻烦你们费心了,来抽一根,我马上就回家睡觉。

民警看着于某,再次问道:“真的就是你一个人?麻烦你出示一下证件,我们要对你进行正常询问,请你不要反抗,如实叙述。”

于某看着河面,开始露出烦躁的表情,随后他开始四处张望,不敢看民警的眼睛,却大声的喊道:“怎么啦,我怎么啦。我出来溜达溜达碍着谁了?凭什么询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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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拿证件,爱怎么样怎么样吧,反正我就出来转一圈,还能限制公民自由啊!”

民警并不相信于某的说辞,并开始对于于某的车辆进行搜查,结果发现了一些令人震惊的事实。

车内堆满了装满田螺的箱子,这明显是非法捕捞的证据。而更令人愕然的是,运潮减河是全年禁渔的地区,于某竟然选择在这里进行非法捕捞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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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某声称自己独自前来捕捞田螺,当民警出现在现场时,于某的妻子谢某察觉到了不妙,她悄悄地离开了现场,试图逃避责任。

然而,敏锐的民警并没有放过这个机会,他们明白,这起非法捕捞行动并非只有于某夫妇两人所为,背后可能还有其他人的存在。

他们立即对于某展开了讯问,希望能够揭开更多的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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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民警在周围展开了进一步的搜索。就在他们紧张而耐心地搜索着岸边的迹象时,有个穿潜水服的人从河中冒了出来。

看到民警的那一刻,他和民警都震惊了,他露出了些许惊慌的神色。民警露出了惊讶和疑惑的表情,上来之后,他被民警所抓获,他就是杨某,另一名参与非法捕捞的嫌疑人。

这时,在周围搜查的民警也已经将于某的妻子谢某找到并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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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进一步调查中,民警得知这三人共计非法捕捞了520公斤的田螺。

这个庞大的数字让人们惊讶不已,他们不知道这三个人怎么能捕捞数量如此巨大的田螺,他们到底是做什么用。

于某、谢某和杨某透露出一个令人吃惊的事实,他们并不仅仅是为了自己的食物需求而进行捕捞,而是将捕捞田螺作为一种谋生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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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告诉民警,之前捕捞到的田螺一部分用于喂养鸭子,另一部分则卖给了夜市上做小吃的人,赚取了高达4万元的收入。

然而,运潮减河岸上竖立着一块警示牌,上面清晰地写着“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调整禁渔区、禁渔期的通告”。

这个通告明确规定了运潮减河全年禁渔的政策,禁止一切作业方式,除了钓具(不包括河湖延绳钓)。违反规定的行为将受到法律的制裁,构成犯罪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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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这一严峻的现实,于某、谢某和杨某三人被民警带回派出所。

于某和谢某因为在禁渔区域进行非法捕捞水产品而被拘留,,杨某是后来参与的,捕捞的量比较小,被农业局罚了500块钱放了回去。

【以案释法】

根据《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调整禁渔区、禁渔期的通告》,运潮江河是全年禁渔的区域。

该通告明确规定除钓具之外的所有作业方式都是禁止的,违反者将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将承担刑事责任。

在这个案件中,于某选择在运潮减河进行非法捕捞田螺,明显违反了禁渔规定。他的行为严重破坏了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平衡,对当地的水域生态系统造成了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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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非法捕捞属于违法行为。该法规定了保护渔业资源的原则和措施,明确了非法捕捞行为的违法性质和相应的法律后果。

并且于某、谢某和杨某进行了非法捕捞行为,他们没有合法的捕捞许可证,捕捞的田螺数量超过了法定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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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螺是保护动物吗?为什么摸田螺也犯法?

田螺通常不被归类为保护动物,但在特定的地区或国家,可能存在对某些种类的田螺的保护规定。

在这种情况下,非法捕捞或滥捕田螺将构成违法行为。

摸田螺也可以被视为非法行为的原因是,摸田螺通常会对田螺的生存和繁衍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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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螺通常栖息在水中的河流、湖泊或湿地中,它们的生活环境是非常敏感和脆弱的。摸田螺可能会干扰它们的生活习性,影响它们的繁殖、生长和生存。

非法捕捞或滥捕田螺还可能破坏当地的生态平衡。田螺在水域中也是很重要的,它们是食物链中的一环,对维持水域生态平衡起着重要作用。

如果田螺数量受到过度捕捞的影响,可能会导致水域中其他生物的生存环境受损,进而影响整个生态系统的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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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护水域生态和维护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很多地区或国家实施了禁渔期、禁渔区和限制捕捞的措施。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渔业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维护水域生态平衡。

因此,不遵守禁渔规定、非法捕捞或滥捕田螺都将被视为违法行为,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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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非法捕捞水产品属于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构成犯罪。

根据不同的情节和数量,可能面临罚款、拘留、有期徒刑等刑事责任。

在这个案件中,于某、谢某和杨某他们捕捞了足足520公斤的田螺,这么庞大的数量。涉嫌非法猎捕水产品罪。将面临刑事责任的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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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渔规定是指的什么,田螺也算鱼吗?

禁渔规定是指针对某些特定水域或时间段内,禁止进行捕捞或猎捕渔业资源的规定。

它的目的是保护渔业资源,维护生态平衡,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禁渔规定可以涉及特定的水域、河流、湖泊、海洋等,以及特定的鱼类或其他水生动物。

田螺是一种软体动物,属于腹足类动物,而不属于鱼类。尽管田螺在一些地方被用作食材,但它们并不属于渔业资源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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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些地区的禁渔规定可能会针对特定的水生动物,包括田螺在内。

在运潮减河的案件中,田螺被禁止捕捞的原因可能是为了保护该水域的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

禁渔规定通常是根据科学调查和评估确定的,考虑到渔业资源的生长繁殖周期、种群数量和生态需求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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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设立禁渔区域和禁渔期,可以保护渔业资源免受过度捕捞的威胁,维护渔业可持续发展,并确保水域生态系统的健康和平衡。

尽管田螺不属于鱼类,但如果在禁渔区域或禁渔期非法捕捞田螺,仍然违反了禁渔规定,并可能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这一规定旨在保护水生生物的繁衍和生存环境,促进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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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执法部门应当依法对涉案人员进行调查和处理。

他们的违法行为严重影响了当地水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保护。

也需要加强对禁渔规定的宣传和监管,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增强大家对渔业资源保护的重视和支持。

【案件解析]

这起案件引发了人们对于水域生态保护的关注。合理保护水域生态对于维持生态平衡和人类福祉至关重要。

禁渔规定的实施是为了保护水域中的生物种群,防止过度捕捞和破坏生态环境。

非法捕捞行为的存在无疑对水域生态造成了严重威胁。非法捕捞不仅破坏了物种的繁衍和生态平衡,还导致资源的浪费和经济利益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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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加强对非法捕捞的打击力度,提高公众对禁渔法规的认知和遵守意识,成为了当务之急。

为了促进水域生态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公众应当加强对禁渔法规的了解,按照规定,不去做一些违反规定的行为。

同时,政府和执法部门也要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建立完善的制度和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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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这起案件的曝光和处理,相信公众对于非法捕捞的危害有了更深入的认识。

只有共同努力,加强合作,让大家都知道非法捕捞是不应该的,会对我们生活环境造成危害,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为水域生态保护贡献自己的力量。

为了有效保护渔业资源,执法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加强对禁渔规定的执行,打击非法捕捞行为,维护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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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未来的世代仍能享受到丰富的水域生态和渔业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