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2023年12月1日消息,南陵扬鸿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因在公路上超限行驶,被宣城市交通运输局处罚4000元。

根据公告内容,南陵扬鸿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存在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的行为,具体案情为“车船号:黄皖B00815/皖R2919挂”违反了《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该规定明确指出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在公路、公路桥梁或者公路隧道行驶;超过汽车渡船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使用汽车渡船。而南陵扬鸿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却在公路上进行了此类违法活动。

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和《安徽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对于轴荷或总质量超标的情况,每超过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南陵扬鸿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最终被处以罚款4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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