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来,随着中国物流业的不断发展,我国的快递行业规模越来越大,发展越来越好。

但是也出现了越来越多的问题,就比如快递小哥作为服务从业人员经常会受到客户的无端投诉,这导致他们难以保障自己的个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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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快递公司一般遇到问题,往往会把责任都归到快递小哥身上。甚至更过分的是恶意解雇快递员。他们往往只顾自己的利益,而忽视员工的利益。

【案件回顾】

最近又发生了一起令人震惊的新闻。

一名快递小哥宋某,在重庆市的一家快递公司工作。宋某是一位有着丰富经验的快递员,他在这个岗位上工作了近十年。

他这十年内肯定也遇到过各种各样的问题,但他仍然能坚守在这个岗位上,说明他有着十分出色的工作能力与认真工作的态度。

而六月的某一天他竟遇到了自己十年工作中最无理取闹的客户,甚至因为这个无力的客户他因此失去了自己的工作。

他被公司解雇了,而且公司还扣除了他3万元的押金。

那么事情的经过到底是怎样呢?我们一起来回顾一下。

位于重庆某小区的熊女士在某平台上购买了180元左右的冷冻生鲜产品。而这个冷冻生鲜产品在下午3点多左右才到达并入库快递站。

根据快递站到宋女士家的路程来看,需要一个多小时的配送时间,大概下午5点左右会送达熊女士的手中。

而在下午5点多之前,熊女士就已经反复打电话,多次打电话催促快递员把产品送到她家,并且强调送达的时候不要敲门,他需要一个安静的环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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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宋某作为一个经验丰富的快递员,像冷冻生鲜这样的食品需要本人亲自验收,确保物品完好无损或者处于新鲜的状态后才可签收。那么肯定是需要宋女士或者其家人当面签收的。

那么大家应该也在网上购买过类似的产品。作为常识,大家也都明白这的确需要本人或者家人当面签收的。

快递员宋某虽然听到这不合理的要求,但是他仍然表示尊重客户。并且耐心回复客户说会尽快将产品送达。

然而宋女士却愈发无理取闹。她自己不接受一个多小时的正常配送时长,并且在宋某开始配送之前就多次对宋某进行投诉。

虽然宋某对此感到十分愤怒,但出于一个快递员基本的职业素养,忍住了自己的怒火,并且及时将宋女士购买的生鲜产品按时送达。由于这类物品必须要收货人当面验收,才能确认收货。所以快递员宋某轻轻敲了敲熊女士家的门。

然而熊女士完全不理睬宋某的敲门声,不给宋某开门,这导致产品无法被当面验收,从而影响宋某的工作。

宋某感到这简直就是在故意刁难他,感觉十分的气愤。

后续快递员宋某还接到公司对其进行解雇的消息,还扣除了宋某之前抵押在公司的3万元。

宋某感到十分震惊与疑惑,于是找到公司,想了解清楚原因,后来宋某才了解到是熊女士在公司平台上举报了他,还提供了相应的视频。

不仅如此熊女士还将一些不存在的事情也算到了宋某的身上。

据熊女士举报时的描述,称宋某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她所购买的冷冻生鲜,并且还无视宋女士的要求,对其房门进行敲打,打扰了宋女士的工作。

而且还表示因为配送太慢,所以自己购买的生鲜产品早已化开,导致了食品的不新鲜。

可是宋某却表示自己是在合理的且正常的时间内将物品送达的,而且对于这类冷冻生鲜食品而言,必须要本人现场确认物品完好无损才能确认收货。

所以宋某表示自己敲门让熊女士验收产品的行为是合理的。

而且宋某表示是因为熊女士在他开始配送前就多次进行无端投诉,当他送达时还故意不开门签收,这才导致宋某感到十分愤怒。

而且这并不是宋女士第一次对快递员进行投诉了,她之前也常常对其他快递员进行投诉,这完全就是凭借她自己的心情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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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这对于快递员是多么的不公平啊。

快递员与外卖员近些年的处境十分相似,因为从事的是服务行业,所以他们往往处于较为弱势的一方。

稍微配送迟一点就会遭到客户的无情投诉,这不仅会减少他们的工资,从而加大他们的工作负担,而且还会受到公司的批评,甚至可能遭到解雇。

我们常常也能看到某某配送员因为赶时间,所以路上出现了事故,这让人看到非常的难受。其实,他们配送迟几分钟也完全不会对我们有太多的影响。

即使宋某真的未按规定时间内送达,熊女士也应当给予适度的宽容与理解,何况宋某根本不存在配送超时的问题。

宋某对此感到十分不解与气愤,还有公司在没有调查清楚的情况下就解雇了宋某,这让作为老员工的宋某感到十分心寒与无助。

而且对每个月工资收入只有几千块钱的宋某而言,公司扣掉宋某3万元抵押金的行为,给宋某的生活造成了巨大的压力与经济负担。

宋某曾多次找熊女士讨要说法,而熊女士却始终不接受调解,且不愿意与宋某进行交谈。这让宋某感到十分无助。

宋某本就凭借着每个月几千元的工资养家糊口,而熊女士与公司的这一行为直接影响了宋某一家人的正常生活。

这件事情被传到了网上,后续不断地发酵,许多网友对宋某的遭遇表示同情与愤怒,表示希望有关部门为宋某讨回公道,还有快递公司随意解雇员工的行为也需要受到调查。

而公司因为受到舆论带来的压力,才出面回应会好好调查这件事情。

由此可想而知,地位微弱且势单力薄的快递员宋某如果没有网友的帮助,那他又该如何呢?这不免令人唏嘘,底层工作人员的个人利益又该如何得到保障呢?

【以案释法】

快递公司只凭借熊女士的一面之词就将宋某解雇并且扣除押金的行为是否合理合法?

首先是解雇宋某的行为。

《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用人单位解雇劳动者,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或者支付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作为通知赔偿金。

宋某所在的快递公司未遵守上述相关规定,不仅没有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而且也没有赔付宋某赔偿金,反而还扣除了宋某的抵押金。

其次就是关于公司扣除宋某抵押金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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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法》中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扣押劳动者的身份证件和其他证件,不得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大家可以明显地发现宋某所在的公司确实违反了上述相关规定。

综上,快递公司对宋某做出的解雇行为以及扣除抵押金的行为是不合理且不合法的。快递公司应该对宋某的损失进行补偿,并且与宋某进行相应的协商。

对于熊女士提前打电话告知不要敲门的情况下,快递员宋某因工作需要不得不进行敲门的行为,应当如何认定?

买家在备注中对物流公司所提出的要求,只要是与卖家协商一致的,或是由卖家询问物流公司后协商一致的,那么对物流公司就具有约束力。

熊女士购买的冷冻生鲜产品是需要本人或者其亲戚朋友亲自验收的,因为只有买方确认产品完好后才能签收货物。这是大家都明确的,当然,熊女士亦是心知肚明的。

所以熊女士所提出的要求并不合理且没有与卖家协商一致,所以快递员宋某对熊女士家门进行敲门的行为属于合理行为。

在得知自己收到熊女士的无端恶意投诉后,快递员宋某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民法典》第465条规定,依法订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

买家在网上进行购物,与卖家之间成立了买卖合同,而购买的物品由物流公司进行运输和配送,物流公司与卖家之间成立了运输合同。

购买方对物流公司所做出的一系列要求会转变成为卖家对其的要求,只要物流公司对购买的物品配送成功,则物流公司完成了自己的义务。

所以购买方没有权利再对物流公司提出要求。即使买家对快递员进行了投诉,快递员也可以依法驳回投诉,依据已经履行完成合同义务为理由进行抗辩。

【结语】

在现实生活中,大家如果遇到相类似的问题,应该勇敢的寻求法律以及社会的帮助。

当然,就此次事件来看,作为买方应该给予快递员更多的宽容与理解,不能趁着可以随意投诉的空子故意对他人进行恶意投诉,从而给他人造成困扰。

快递公司也应当有所作为,积极地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你对这个事件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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