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义市人民法院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同步抓好诉源治理和诉调对接两大工作板块,推动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诉前,为群众和企业节约了时间成本、经济成本,受到群众和企业的认可。在开展多元解纷工作中,特邀调解员队伍发挥了重要的、积极的作用。
特邀调解员付才福同志是长期奋战在司法调解战线上的一名老兵,多次获评“优秀调解员”。付才福同志工作踏实认真,调解经验丰富,对待群众热情和蔼,工作成效明显。2023年截止11月24日,共受理委派诉前调解案件609件,办结579件,调解结案291件,调解成功率50.3%;调解成功的案件中,有254件办理了司法确认。
典型案例:
2012年,山西甲公司与天津乙公司签订一份标的额360000元的《买卖合同》,双方对货物交付、款项支付等内容作出约定。但山西甲公司在按约支付首笔30%款项,以及提货支付60%款项后,对作为质保金的10%尾款在设备运行一年后长期拒绝支付。天津乙公司多次督促山西甲公司付清10%的质保金,一直未果,2023年将该案诉至孝义市人民法院。孝义市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根据案件情况,将该案委派孝义市诉调对接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诉前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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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本案后,特邀调解员付才福同志认真分析案情,积极与双方公司负责人沟通,深入了解矛盾纠纷成因和双方具体诉求,为双方架设起协调解决问题的桥梁,通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开展工作,最终说服双方公司放下芥蒂、重建信任,时机成熟后付才福组织双方面对面达成调解协议,山西甲公司当场一次性付清了拖欠十余年的货款36000元,天津乙公司主动放弃了利息主张。历史遗留问题解决后,双方公司代表握手言和。 来源:孝义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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