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合作过程当中,行政主体以国有企业的名义干涉企业自主经营权的应当如何维权?特许经营的企业,行政部门如果违反承诺应当如何处理?这几个主题的案件,楹庭律师办理得比较多,特别是在2020年1月1日《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实施之后,很多特许经营的案件纳入了行政诉讼的范围。该规定的发布对维护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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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身这类案子作为民事案件就是不对的,因此在这类案件这段时间特别多,供热的、供气的、供水的企业,还有处理垃圾污染的这类企业特别多的这类案件。所以,路永强律师认为有必要把这类案件中重要的知识点跟大家分析下,因为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很多企业主,可能企业主都是有法律顾问,但是他们的法律顾问很多关于事实的认定都是偏向于民事。

作为一个行政案件,如果按照民事思维去处理,就容易使企业主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很好的维护,另外在审理过程中,如果按民事思维处理,对企业的诉讼权利是得不到保障的。因为众所周知,行政案件过程当中,主要的取证责任是行政主体,在民事案件过程当中是谁主张谁举证,作为弱势群体的企业,如果给赋予了同样的举证权,那显然是不公平的,所以最高院就及时的作出了行政协议的司法解释。

2018 年的时候,楹庭律师受理过很多案件,特别是赔偿补偿协议包括刚才提到的其他的内容,行政协议都应很顺利地纳入到行政诉讼中来,但是该案还是按民事处理,按照民事的法律确实,法院判的也没错,但是路选错了。

行政协议的法律依据主要是2015 年 5 月 1 日作出并实施了《行政诉讼法》,其中第十二条专门把行政协议列入行政诉讼的范围。直到 2020 年 1 月 1 日有关部门作出了《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整个规定都是在讲行政协议案件如何受理、如何举证、如何审理等等非常细致。政企纠纷当然找北京楹庭律师。我们会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以及地方政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相关案例的规定,结合案件的一些事实证据给出详细的法律意见,采用“四步维权法”制定初步的维权方案。运用法律知识与主管部门协商谈判,争取获得公平、满意地解决。

本文法律知识并不代表其法律建议,如遇同类问题应当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