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传视频显示,一名男子在禁摩区骑摩托车被一名身穿降服的执法人员拦下。

视频中,男子情绪激荡,质问执法人员:“你是什么身份!”执法人员见男子情绪激荡,便提醒男子:“现在在配合民警执法呢!”

谁料男子情绪更加激荡,指着辅警大喊道:“民警执法!民警在哪里?你是什么身份!”

虽然如此对待,执法人员还是耐心的解释:“这里是禁摩区!”

怎料男子不依不饶,指着执法人员的车辆问道:“那你骑的是什么车辆?”“你又是什么身份!”

执法人员亮明身份表示,车辆是警用摩托车,自己是辅警。

男子当即表示:“谁叫你们拦我的?按照法律规定,辅警必须在民警的指挥下去执行任务!民警呢?你自己看看警察法!你也违法了!”

后批评执法人员,“这是谁下的指令!”“哪个民警下的指令!”表示自己要走,“你别限制我的人身自由!”

【安律说法】

该视频一时间引起热议,有人说,为啥老百姓不可以开,辅警却可以开,不能一视同仁?

也有人说,说的一点没毛病,辅警没有单独执法的权利。

还有人说,这是碰见懂法的了!

从视频中,现场执法人员衣着来看,此事应非近期发生的事情。

那从法律上该如何看待此事呢?涉事男子所说的是否有依据呢?禁摩区,辅警能不能骑摩托车?辅警又能不能单独执法?

1、禁摩区,辅警能不能骑摩托车?

《杭州市市区道路交通治理条例》第27条规定,市区道路限制货运机动车等车辆通行,限制的具体办法由市公安交通治理机关制 定。 市区(不含萧山区、余杭区)道路禁止燃油助动 车、正三轮摩托车、营运三轮车和市公安交通治理机关规定的其他车辆通行。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杭州市区道路各类摩托车、人力三轮车禁止通行的通知》第一条规定,禁止各类摩托车通行,但本通知施行前,已在市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持有登记地址在本市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的登记证书、行驶证以及号牌的其他各类摩托车,确因生产、生活需要上道路行驶的,经市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门同意,可按指定时间、路线(区域)通行。

可见,禁摩区并不是说就完全不能骑摩托车,如果因为生产、生活等需要,在禁摩区仍可以驾驶摩托车。

换句话说,辅警因工作需要,依法可以驾驶摩托车。

2、辅警能不能单独执法?

《公安交通治理警务辅助人员治理规定》第6条规定,“公安交通治理警务辅助人员不得单独执法或者以个人名义执法、采取强制措施。”

《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第70条的规定,“在城市快速路、主干道及公路上执勤应当由两名以上交通警察或者由一名交通警察带领两名以上交通协管员进行。”。

可见,辅警虽然带了个警字,但确实没有单独执法的权利。

不过应当注意是,这里的执法,一般是指采取强制措施或者进行处罚。

实践中,遇到类似的事情,辅警虽然不可以直接采取强制措施或者下达处罚决定,但是可以采取劝阻等方式纠正违法行为,而对于不听劝住,或者确需进行处罚的,可以让当事人等待,然后通知民警赶到现场进行处罚。

3、男子如果拒不等待会有怎样的后果?

面对执法,当事人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男子可以质疑辅警执法,但是从前述情况来看,男子的质疑显然是站不住脚。

而如果男子不配合辅警逃离现场,虽然辅警不能采取过激的手段,但是根据最高院《关于合同制民警能否成为玩忽职守罪主体问题的批复》,合同制民警在依法执行公务期间,属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应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论。

以及《治安治理处罚法》第50条第2项的规定,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峻的,处5-10日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辅警在配合民警执法中也按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男子如果不听劝阻,强行离开,一旦和辅警发生冲突,很有可能被认定为阻碍公务,最终不仅要面临交通违法处罚,还有面临治安违法处罚的双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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