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变化和“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反腐行动的持续,雅贿又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和趋势。

党的十八大以来,青海省按照党中央的部署和要求,持续加大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进一步传导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压力,强化“两个责任”落实,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

11月29日,贵德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兴海县发展和改革局驻西宁联络处原负责人郭某某犯受贿罪一案。州委副书记、州委政法委书记王忠义,州委常委、州政府副州长钱国庆,州中院院长贾乃吉,贵德县委书记白永栋,县委副书记、县长萨尔娜,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杜森,以及县直机关200余名工作人员现场旁听庭审。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爱全出庭支持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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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机关指控,2015年至2019年期间,被告人郭某某利用担任兴海县发展和改革局驻西宁联络处负责人职务的便利,为相关企业及个人在项目承揽、招投标代理项目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182.592万元。郭某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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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被告人郭某某当庭表示自愿认罪认罚,法庭宣布本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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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典型案例,暴露出某些基层国家单位工作人员,对群众利益依然漠不关心,对国家纪律规定置若罔闻,不知止、不收敛、不收手,特别是在工程建设及脱贫攻坚领域,部分单位领导不正确履职,利用手中的权力,弄虚作假,妄图中饱私囊,严重损害了国家单位和政府形象!

最后小编也要提醒各位,群众利益无小事,切莫贪心伸毒手!广大人民群众也要多注意身边的领导干部的作风作为,一旦发现违规违纪违法的行为,及时举报,遏制此类损害人民利益的行为!

编辑|小杰

审核|朵朵

终审|老梁

来源|贵德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