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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博白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邹宇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成功执结一起交通事故赔偿案件。

案件详情

管某与陈某发生交通事故,致使陈某不幸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管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后法院判决管某向陈某的继承人赔偿损失共200419.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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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图网

管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赔偿义务,陈某的继承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案执行立案后,经法院多方查控,被执行人管某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只能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其高消费。

邹宇接手该案后,申请执行人打来电话,表示家中经济状况不好,急需用钱,希望法院能尽快为其追回赔偿款,以缓解其家庭经济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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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宇认为,执行的“刚柔并济”才能让群众更信服,被执行人管某名下无财产,或许可以从管某当前的境况寻求突破。经多番努力,邹宇联系到了管某,了解到她生活并不富裕,而她被法院列入失信“黑名单”后,生活受到了诸多影响,迫切希望解除身上的限制消费令,恢复正常生活。邹宇告知管某,上了失信黑名单,如果想解除则需要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者与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经申请执行人同意方可解除。管某最终表示同意赔偿,但同时表示其经济能力有限,需时间筹钱,无法一次性足额按判决支付。

此后,邹宇居中协调,分别从法理、情理、程序、事实等方面给双方当事人分析利弊,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赔偿事宜。功夫不负有心人。在邹宇锲而不舍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部分债权,被执行人一次性向申请执行人支付赔偿款1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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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双方当事人到法院共同签订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当场一次性付清赔偿款16万元,申请执行人亦主动向法院提交了结案申请书。至此,该案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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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博白县法院、网络,由玉林生活编排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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