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货运三轮摩托车的功能是载货,禁止载人!禁止载人!禁止载人!重要的事情说三遍......而货运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的行为,则是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中的重点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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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4日上午,凯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万潮片区中队民警在辖区开展日常巡逻,8时55分许,当巡逻至虎炉线5Km+700m(小地名:万潮镇劳动桥村冲口)路段时,发现一辆红色的正三轮货运三轮摩托车货箱里搭载多名乘客;见状,民警随即通过喊话示意三轮摩托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查,该货运三轮摩托车除了驾驶人外,货箱内还搭载了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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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询问得知,驾驶人潘某某系万朝镇香炉山村村民,当天驾车去万朝镇赶集,为了图方便就用货箱搭载了同村的5人一同出发前往。

随后,民警对货运三轮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客进行了批评教育,最终,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对驾驶人潘某某货箱违法载人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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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里公安交警提醒:货运三轮摩托车为载货车辆,没有任何保护措施,行驶中如遇急转弯、急刹车,容易导致乘客受伤。车祸猛于虎,为了自身安全,在此,呼吁广大群众切勿搭乘报废车、拼装车、载货货车、拖拉机等非营运载货机动车,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自身的生命及财产安全,切勿因一时的“方便”和侥幸,而将生命安全置之度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