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冬时节,11岁的小男孩乐乐(化名)背着书包独自一人在高速上行走,打算从忻州步行前往太原,寻找父亲。身边车流不息,十分危险。这一幕被高速巡逻交警看到后,立即将小男孩带上警车,并将其安全送回爷爷家中。11月29日,省公安厅交管局通报了这样一起暖心救助。

11月17日8时45分,山西高速交警五支队七大队民警王帅巡逻至辖区沧榆高速308公里处太原方向时,发现应急车道内,有一名身穿红色衣服的小男孩独自行走,车辆不时从他身旁呼啸而过,现场十分危险。王帅立即下车将男孩带到警车上。“你一个人去哪呀?”王帅询问。“去找我爸爸。”男孩回答。“你爸爸在哪儿?”王帅继续问道。“我爸爸在太原,已经有几年没见他了,我想见他。”男孩情绪低落地说。当问到男孩家住哪里、家人的联系方式时,男孩都推说“不知道”。

在民警的耐心安抚下,最后,男孩才说出了心里话。原来男孩名叫乐乐,平时和五台县耿镇的爷爷奶奶一起生活,当天早晨7时许,因琐事与家人闹了矛盾,就背起书包假装去上学,偷偷离家出走,打算到太原找父亲。通过多方联系,民警得知乐乐的大概家庭住址后,开车将其送到村委会,在村委会的帮助下,这才联系上男孩的爷爷。

看到乐乐穿衣单薄,民警猜测他在高速公路行走没有吃饭,就带他到村里的小卖部买吃的,王帅说,“你想吃啥就拿啥,今天叔叔给结账,以后可不敢再乱跑了。”随后,又给乐乐倒了热水。10时许,乐乐的爷爷赶到村委会,担心其训斥孩子,王帅特意叮嘱他,“不要说娃娃了,孩子交给你我就放心了。”同时提醒家长,孩子即将进入青春叛逆期,平时在和孩子沟通时,多注意方式方法,给孩子更多关心与爱护。

这起暖心救助的视频发出后,网友纷纷评论,“这个视频真正能量”“山西交警真暖心”,纷纷为山西高速交警点赞。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规定: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记者 杨沫 通讯员 郭红元)

来源:太原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