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的民主选举体制,对境内阿拉伯人很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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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列是议会制,行政权出自立法权,权力的核心在议会,所以它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三权分立。

世界上有许多国家都采用了议会制,但是它们之间又有很大的区别,尤其是在选举制度方面。

议会议员们怎么产生?通过什么样的选举、投票方式产生?这是可以大做文章的。

大家最为熟悉的议会选举,是美国众议院与英国下议院的选举。它们都是以选区为单位,每个选区选出1个人,全国有多少个选区,议会就有多少个议员。每一个议员有他对应的选区,每一位选民也知道代表自己的议员是谁。

但是以色列不设选区。以色列的选民在投票时,他们选择的不是候选人,而是选择政党。他们支持哪个政党,就直接把票投给哪个政党。

最后统计票数后,先排除得票率低于3.25%的小党派,然后通过一番复杂的计算方法,由剩下的政党,按照各自的得票率来分配席位。

这个制度设计,就有利于以色列境内的阿拉伯人。因为,只要阿拉伯人把票投给稍微大一点的政党,那么他们的票,就是有用的。而英美的选区制度中却有大量的选民,即使投了票,他们的票在统计后,也是无意义的。比如一个选区内,有51%的选民把票投给了甲,有49%的选民把票投给了乙,那么在选票统计之后,那49%的选民,他们的选票,在某种程度上,就是无意义的。

阿拉伯人在以色列占到了总人口的21%,犹太人占73%,其他民族占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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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一个政党要进入议会的门槛是3.25%,因此如果以族群计,如果各个族群都把票投给可以代表自己族群的政党,那么就只有犹太人与阿拉伯人政党有机会进入议会。其他的族群加起来,也只有6%。

以色列境内有数个阿拉伯政党,如果境内的阿拉伯人,都集中把票投给这少数两三个阿拉伯政党,那么,以色列议会内,阿拉伯人的席位就可以占到20%左右,那就是25个席位。

但实际上,当前以色列议会内,阿拉伯裔只占据了120个席位中的10个。议会内的10名阿拉伯人来自于三个政党,其中有两个是阿拉伯政党。

为什么?因为以色列境内的阿拉伯人投票太分散,他们中的很多人,都没有把票投给阿拉伯政党。

在上一次大选中,议会中的两个阿拉伯政党,一个得票率是4.07%,另一个是3.75%,差点连3.25%的门槛都达不到。

如果以色列境内的阿拉伯人受到了压迫,如果他们觉得不公,那么阿拉伯政党自己就会整合,然后阿拉伯选民们就会把票都集中投给阿拉伯政党,以扩大自己族群在议会的发言权,但是这种现象并没有发生过。

2015年时,以色列议会内有18名阿拉伯议员,但其中却有5人来自于犹太复国主义政党。

以色列境内的阿拉伯人,把手中大量的选票,投给了其他的以犹太人为主的政党,这说明了什么问题呢?

以色列从建国后的第一届议会起,就有阿拉伯裔的议员,就有阿拉伯派系的政党。

如果以色列采用的是英国下议院、美国众议院的投票制度,会怎么样呢?

英美式的投票制度必然会造成犹太复国主义政党的大整合,现在这些零零散散的犹太人政党,都将主动合并,或者在一次次的选举后被动地整合。最终,导致以色列只有少数几个主要党派,就像如今的英国那样。

我们可以设想这样一种情况,到最后,就剩下几个主要政党,一个犹太人左派政党,一个犹太人右派政党,一个阿拉伯民族主义政党,一个阿拉伯世俗主义政党等(考虑到阿拉伯人在当前制度下选票的大分散,所以不可能只有一个主要的阿拉伯政党)

那么,无论是阿拉伯人的选票,还是犹太人的选票,就都是分散的。以色列籍阿拉伯人中,有8%是基督徒,又有8%是德鲁兹教派,这16%的人,是不可能把票投给阿拉伯民族主义政党的(他们中的相当一部分,甚至会投给犹太复国主义政党),而在信奉伊斯兰教的84%的以色列籍阿拉伯人中,又有一部分会是相对的世俗派(这并不冲突)。

在以色列的阿拉伯人中,有50%分布在以色列北部地区,其余50%,约100余万人,分散居住在其他地方。在以色列北部,阿拉伯人占到了当地人口的52%,看起来在北部地区是多数,如果采用选区制,那么对此地的阿拉伯人很有利,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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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非总是这样,如果以色列采用选区制,那么每个选区的人口,大约就在8万人左右。这些选区内,就必然还包括了大量犹太人社区,毕竟犹太人及其他少数族裔也占到了当地人口的48%。

选区的划分,是一门学问,大家知道“杰利蝾螈”吧?只要选区划分得好,即使人口在这个地区占多数,最终体现在议席上,也可能会成为少数。以下图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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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A图中,红色党0席,黑色党为3席,占据了人口总数40%的红色党,一个席位也没有。

在B图中,红色党1席,黑色党2席,与人口比例相当。

在C图中,红色党2席,黑色党一席,占据了总人口60%的黑色党,却只有一个席位。

“杰利蝾螈”现象是无法避免的,只要存在选区,就必然会有“杰利蝾螈”,美国、英国都有大量的“杰利蝾螈”选区。

选区划分中,也要考虑到地理、行政界限等因素,所以划出来的选区,很多都是歪歪斜斜的。

尤其是,以色列的阿拉伯人中,有44%居住在乡村。而乡村面积大,村庄与村庄之间很空旷,在这样的地方,划分起来就更容易了。可以让其有杰利蝾螈之实,而无杰利蝾螈之形。

对于占据总人口少数的阿拉伯人而言,由于犹太人在全国占据绝对多数,而以色列又是一个小国家、议会总席位也不多,又非联邦制,所以划分选区的事,会交给一个全国性的机构来负责,而不是由地方自主决定。所以在阿拉伯人与犹太人的选票都很分散的情况下,阿拉伯人很难能够从中多获得席位。在美国,德克萨斯州划出了很多对共和党有利的选区,伊利诺伊州划出了很多对民主党有利的选区,这就是政党利益,占据优势地位的政党都会想方设法地让选区划分对自己有利。一个全国性的机构在以色列北部划分出来的选区,要么是犹太人和阿拉伯人的优势选区都差不多,要么就是犹太人的优势选区多,不存在第三种可能,这是政党政治的属性,也是人性。在美国各州是这样,在以色列,也会是这样。

所以对于总人口只占少数的阿拉伯人而言,选区制度是一个很不确定的因素,而且,选区会经常进行重划(美国众议院选区每10年重划一次)。

当前以色列的选举制度,对于阿拉伯人而言,是确定的,因为没有选区,所以就不存在“杰利蝾螈”的可能。

尤其是,还有100余万阿拉伯人,没有集中居住在以色列北部,而是分散居住在其他地方。那些地方,基本上都是犹太人占大多数。因此,在选区制度中,对于这100余万的阿拉伯人而言,即使是划分出的选区非常有利于他们,他们的绝大多数选票,也将无法体现在席位的分配上。这是由选区制度的特性所决定的,看看英国的例子吧。

以上所讲的是英美式的选区制度与投票制度。

而如果以色列在选区制度中采用了澳大利亚式的“即时复决制”投票制度,那么以色列的阿拉伯人,他们能够获得的席位,就还要更少。

所以,在以色列采用选区制度的结果就是:阿拉伯人所获得的议会席位,将很难比当前多。在选区划分、“即时复决制”投票制度的影响下,甚至可能只会有个位数的席位。

在当前制度下,如果以色列阿拉伯人的基本权利得不到保障,那么他们必然会集中投票给阿拉伯派系的政党,以使阿拉伯人在议会内占据25个左右的席位。要知道,内塔尼亚胡所在的利库德集团,这个以色列的第一大政党,其席位都才只有32个呢。

完全按政党得票率来分配席位的做法,非常有利于少数族裔。

所以我才说,以色列当前的选举制度,是有利于境内阿拉伯人的。但是阿拉伯人自己“不团结”,他们把大量的票投给了犹太复国主义政党或其他政党。所以,体现在议会席位上,他们只占据了本届议会120个席位中的1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