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

北京市发改委发布消息

北京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阶段性调整!

具体有什么变化?

对普通居民有没有什么影响?

关于调整本市非居民
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有关要求,现就调整本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

本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自2023年11月19日至2024年3月15日上浮0.43元/立方米自2024年3月16日起,取消上浮。调整后价格具体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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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02

各燃气企业要严格执行价格相关规定,及时做好销售衔接,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障稳定供应。

03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本市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京发改〔2022〕1420号)自2023年11月19日起废止。

本市居民用能价格维持稳定、不作调整

今冬供暖季期间,本市居民用电、气、热价格维持稳定,不作调整;执行居民价格的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社区居委会等非居民用户价格不作调整。非居民热价不作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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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图虫创意(1476455309371375634)

今天顺便说下

北京供暖的事

2023-2024年度冬季供暖

居民集中供暖收费价格标准

  • 按面积收费

居民收费标准:按照《关于调整我市民用供热价格和热电厂热力出厂价格的通知》(京价(商)字〔2001〕372号),市热力集团中心大网收费标准是24元/建筑平方米;燃气(油、电)锅炉收费标准是30元/建筑平方米。

  • 按热计量收费

居民收费标准:按照《北京市居住建筑供热计量管理办法(试行)》(京政容发〔2010〕98号),市热力集团中心大网基本热价12元/建筑平方米、计量热价0.16元/千瓦时(44.45元/吉焦);燃气(油、电)锅炉基本热价18元/建筑平方米、计量热价0.16元/千瓦时(44.45元/吉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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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摄图网(402029053)

本市居民集中供热室内温度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按照国家《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和《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2012),采暖期的正常天气情况下室外平均温度高于-7.6℃时,对于符合现行国家住宅设计范围要求的住宅或经过建筑维护结构和供暖系统改造的住宅,卧室、起居室的温度不低于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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