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电动自行车车主
注意了!注意了!
近日,东莞多镇街发布提醒
“天眼”抓拍已启动
严查严抓这些交通违法行为
骑车时别再“任性”了
企石
据企石公安分局消息
即日起,企石的“电子天眼”
每天24小时不间断
对驾驶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
进行抓拍并处罚
抓拍违法行为及处罚
针对电动自行车这些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并处罚:
1、冲红灯:罚款20元;
2、逆行:罚款50元;
3、在机动车道行驶:罚款20-50元;
4、未戴头盔:驾驶人罚款50元,乘坐人员罚款20元;
5、违法载人:罚款50元;
6、电动车未登记/未挂号牌:罚款50元。
一旦有上述违法行为并被“电子天眼”抓拍到的,记得在规定时间内到企石交警大队配合接受处理并缴纳罚款,拒绝接受处理或多次违法的将影响个人征信。
违法行为曝光
▲企石镇宝石路振华路路口
未戴安全头盔、电动自行车未挂号牌
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上行驶
▲企石镇宝石路振华路路口
未戴安全头盔、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上行驶
▲企石镇宝石路新南村委会路
逆行、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上行驶
▲企石镇宝石路振华路路口
逆行、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上行驶
▲企石镇宝石路新强路路口
违法载人、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上行驶
横沥
据横沥交警介绍
“电子天眼”已开始对
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可别小瞧“电子天眼”
它不仅能拍到电动车牌号码
还能进行人脸识别
所以
大家以后骑电动自行车出行
别再“肆意妄为”了
“电子天眼”会24小时盯着你哦!
电动自行车违章短信
▲上下滑动查看全部
抓拍违法行为及处罚
1、不按照交通信号通行
违反非机动车交通信号灯(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交通信号灯的路口,违反机动车交通信号灯指示)、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指示行驶的,以“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20元罚款。
2、逆向行驶
在非机动车道内的导向标志标线清晰、完整且证据确实、充分的情形下,若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在非机动车道逆向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50元罚款。
3、骑乘时未佩戴安全头盔
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50元罚款。电动自行车乘坐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20元罚款。
4、违法载人
在市区道路上不得载人,但安装有固定安全座椅的,可以附载一名身高1.2米以下儿童;其他道路上载人不得超过一人,违反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50元罚款。
5、电动自行车未经登记驾驶
未经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五十元罚款。
6、未按规定悬挂号牌
未按规定悬挂号牌或者号牌有遮挡、污损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五十元罚款。
7、驶入高速公路驾驶
电动自行车驶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及其他禁止通行的区域、道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五十元罚款。
▲上下滑动查看全部
违法行为曝光
地点:北环路三江路口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
地点:中山振兴路口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
高埗
据高埗交警大队工作人员介绍
“电子天眼”已开始
对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电动自行车违章短信
违法行为曝光
地点:中心东路时兴厂路段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
地点:振兴路南河堤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
地点:高埗新思维幼儿园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载人
茶山
茶山交警提醒广大市民
驾驶电动自行车时
要把安全“戴”上
记得正确佩戴好安全头盔
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
切勿违法载人、逆向行驶
电动自行车违章短信
违法行为曝光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
除了上述镇街
小妹还了解到
南城、东城、莞城、虎门、
沙田、望牛墩、松山湖等多镇街街坊
都收到以下这样的违章短信
东城
莞城
南城
万江
石碣
望牛墩
大岭山
寮步
虎门
常平
桥头
沙田
谢岗
阳光小妹提醒大伙
驾驶电动自行车时
要记得戴好头盔,遵守交通规则
如收到此类交通违章短信
记得在规定时间内
到镇街交警大队配合接受处理
并缴纳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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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东莞阳光网、平安企石、东莞市公安局横沥分局、高埗步步高、平安茶山、抖音、微博等网络平台
编辑 | 章和
中新纪实
中新社广东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