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电动自行车车主

注意了!注意了!

近日,东莞多镇街发布提醒

“天眼”抓拍已启动

严查严抓这些交通违法行为

骑车时别再“任性”了

企石

据企石公安分局消息

即日起,企石的“电子天眼”

每天24小时不间断

对驾驶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

进行抓拍并处罚

抓拍违法行为及处罚

针对电动自行车这些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并处罚:

1、冲红灯:罚款20元;

2、逆行:罚款50元;

3、在机动车道行驶:罚款20-50元;

4、未戴头盔:驾驶人罚款50元,乘坐人员罚款20元;

5、违法载人:罚款50元;

6、电动车未登记/未挂号牌:罚款50元。

一旦有上述违法行为并被“电子天眼”抓拍到的,记得在规定时间内到企石交警大队配合接受处理并缴纳罚款,拒绝接受处理或多次违法的将影响个人征信。

违法行为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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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石镇宝石路振华路路口

未戴安全头盔、电动自行车未挂号牌

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上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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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石镇宝石路振华路路口

未戴安全头盔、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上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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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石镇宝石路新南村委会路

逆行、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上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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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石镇宝石路振华路路口

逆行、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上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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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石镇宝石路新强路路口

违法载人、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上行驶

横沥

据横沥交警介绍

“电子天眼”已开始对

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可别小瞧“电子天眼”

它不仅能拍到电动车牌号码

还能进行人脸识别

所以

大家以后骑电动自行车出行

别再“肆意妄为”了

“电子天眼”会24小时盯着你哦!

电动自行车违章短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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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拍违法行为及处罚

1、不按照交通信号通行

违反非机动车交通信号灯(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交通信号灯的路口,违反机动车交通信号灯指示)、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指示行驶的,以“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20元罚款。

2、逆向行驶

在非机动车道内的导向标志标线清晰、完整且证据确实、充分的情形下,若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在非机动车道逆向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50元罚款。

3、骑乘时未佩戴安全头盔

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50元罚款。电动自行车乘坐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20元罚款。

4、违法载人

在市区道路上不得载人,但安装有固定安全座椅的,可以附载一名身高1.2米以下儿童;其他道路上载人不得超过一人,违反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50元罚款。

5、电动自行车未经登记驾驶

未经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五十元罚款。

6、未按规定悬挂号牌

未按规定悬挂号牌或者号牌有遮挡、污损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五十元罚款。

7、驶入高速公路驾驶

电动自行车驶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及其他禁止通行的区域、道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五十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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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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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北环路三江路口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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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中山振兴路口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

高埗

据高埗交警大队工作人员介绍

“电子天眼”已开始

对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电动自行车违章短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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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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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中心东路时兴厂路段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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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振兴路南河堤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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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高埗新思维幼儿园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载人

茶山

茶山交警提醒广大市民

驾驶电动自行车时

要把安全“戴”上

记得正确佩戴好安全头盔

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

切勿违法载人、逆向行驶

电动自行车违章短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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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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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

除了上述镇街

小妹还了解到

南城、东城、莞城、虎门、

沙田、望牛墩、松山湖等多镇街街坊

都收到以下这样的违章短信

东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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莞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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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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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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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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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牛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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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岭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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寮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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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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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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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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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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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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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小妹提醒大伙

驾驶电动自行车时

要记得戴好头盔,遵守交通规则

如收到此类交通违章短信

记得在规定时间内

到镇街交警大队配合接受处理

并缴纳罚款

转发提醒更多人

来源 | 东莞阳光网、平安企石、东莞市公安局横沥分局、高埗步步高、平安茶山、抖音、微博等网络平台

编辑 | 章和

中新纪实

中新社广东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