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高明区正在研究组织实施
新一轮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布点规划工作
日前,顺德区也正在征求意见
在限定时间地点
市民或可燃放烟花爆竹
顺德区公安局政务网
正在征求意见
![](https://static.ws.126.net/163/frontend/images/2022/empty.png)
允许燃放C、D级个人燃放类烟花爆竹
根据《征求意见稿》,
若要举办焰火晚会
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
举办活动的地点和时间
须取得区人民政府同意;
并依照相关规定向公安机关申请活动许可。
而在《征求意见稿》中第四条明确:本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并发布通告,划定燃放区域,限定燃放时间,允许燃放C、D级个人燃放类烟花爆竹,烟花爆竹类别以产品出厂包装标识为准。
燃放区域设置由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划定报区人民政府并对外公布。
记者查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烟花爆竹燃放分为专业人员燃放和个人燃放两类。其中, B级以上(含B级)烟花爆竹为专业类人员燃放,为禁止个人燃放的品种;C、D级为个人燃放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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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征求意见稿》
正在公开征询社会意见
相关征询信息如下:
一、征询期限
2023年11月24日至2023年12月4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
电子邮件:chenruzhuo@shunde.gov.cn;liziye@shunde.gov.cn
以邮件形式提出意见或建议的,将纸质版本(以扫描件或照片形式)和可编辑电子版本同时发送至电子邮箱。
通信地址:顺德区大良街道凤南路1号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局,邮编528300;顺德区大良街道兴顺大道欣荣路西1号佛山市顺德区应急管理局,邮编528300。以信函形式提出意见或建议的,请在信封上注明“《佛山市顺德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征求公众意见稿)》意见建议”字样。
联系电话:0757-22619836,0757-22803180。
征求意见稿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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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综合顺德区公安局、广州日报
编辑:雷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