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高明区正在研究组织实施

新一轮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布点规划工作

日前,顺德区也正在征求意见

在限定时间地点

市民或可燃放烟花爆竹

顺德区公安局政务网

正在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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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燃放C、D级个人燃放类烟花爆竹

根据《征求意见稿》,

若要举办焰火晚会

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

举办活动的地点和时间

须取得区人民政府同意;

并依照相关规定向公安机关申请活动许可。

而在《征求意见稿》中第四条明确:本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并发布通告,划定燃放区域,限定燃放时间,允许燃放C、D级个人燃放类烟花爆竹,烟花爆竹类别以产品出厂包装标识为准。

燃放区域设置由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划定报区人民政府并对外公布。

记者查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烟花爆竹燃放分为专业人员燃放和个人燃放两类。其中, B级以上(含B级)烟花爆竹为专业类人员燃放,为禁止个人燃放的品种;C、D级为个人燃放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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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征求意见稿》

正在公开征询社会意见

相关征询信息如下:

一、征询期限

2023年11月24日至2023年12月4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

电子邮件:chenruzhuo@shunde.gov.cn;liziye@shunde.gov.cn

以邮件形式提出意见或建议的,将纸质版本(以扫描件或照片形式)和可编辑电子版本同时发送至电子邮箱。

通信地址:顺德区大良街道凤南路1号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局,邮编528300;顺德区大良街道兴顺大道欣荣路西1号佛山市顺德区应急管理局,邮编528300。以信函形式提出意见或建议的,请在信封上注明“《佛山市顺德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征求公众意见稿)》意见建议”字样。

联系电话:0757-22619836,0757-22803180。

征求意见稿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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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综合顺德区公安局、广州日报

编辑:雷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