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邓州城市网

近日,邓州市人民法院 湍河 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促成双方达成了协议,并当庭履行,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2015年5月-2016年11月,卢某在邓州市某工地从事门卫工作,当时与包工头李某约定了劳务费。劳务结束后,李某拖欠卢某劳务费一直未付,后经过卢某催要仅支付了部分劳务费。2022年农历11月李某突然因病去世,后卢某向李某的继承人妻子、儿子追要欠款,但因双方存在分歧,劳务费仍索要无果,卢某无奈将李某的妻子及儿子诉至法院,要求支付下欠的劳务款。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冀鹏翀认真查阅卷宗材料,并及时排期开庭。开庭审理时,了解到被告方对卢某在工地从事门卫工作没有异议,但对具体劳务时间、已付工资数额、下欠工资数额有异议。因李某生前没有向卢某出具条据,导致双方争议较大,情绪激动互相指责,即使依法作出判决,未必能真正化解双方的矛盾,反而可能会导致矛盾再度升级,于是法庭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分别对双方当事人耐心释法析理,细心沟通化解矛盾心结,依据客观事实换位理解对方的想法和苦衷。最终,双方达成和解,被告当场支付了原告卢某劳务费,纠纷得以顺利化解。

妥善处理劳务纠纷,对于维护提供劳务者权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保证社会长治久安都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邓州法院湍河法庭在“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中,坚持调解优先,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预防化解矛盾纠纷,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努力实现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张建闪 何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