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1.29——

“谢谢你们帮我找回挎包,物品一样都没少……” 2023年11月25日,许女士高兴地来到灵山县公安局灵城派出所,对民警快速为其找回丢失的挎包表示由衷的感谢。

11月25日14时许,县公安局灵城派出所接到热心群众邓先生报警称:其在县城燕山路附近捡到一个黑色女士挎包,希望民警能帮忙找到失主。接报后,民警翁振新对邓先生拾金不昧的美德予以赞许,并表示会尽快找到失主将挎包归还。随后,翁振新通过包内的身份证信息与失主许女士取得了联系,说明了相关情况。当日16时许,许女士赶到派出所,经核实其身份信息无误后,民警将挎包归还给她。挎包失而复得,欣喜万分的许女士向民警及邓先生表示感谢。临走前,民警嘱咐许女士出门务必保管好自己的随身财物,以免意外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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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醒:广大群众出行时一定要记得保管好自己的随身物品,手机、挎包、钱包等贵重物品要放置在自己的视线范围内,以免造成财物损失;在捡拾到他人财物时,请及时交给警方,便于第一时间联系上失主。

来源丨灵山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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