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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资涉及民生,更关乎公平正义和社会稳定。近日,河间法院执结了一起农民工讨薪案件,为两位农民工讨回3万余元工资,将“纸上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金”。

2022年6月,王某某雇佣刘某等二人为其工作,从事外墙保温。完工后王某某拖欠刘某等二人劳务工资4万余元,经多次催要,尚欠34860元工资,原告迫于无奈诉至河间法院。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联系被执行人,但被执行人以现在没有钱为由拒绝履行给付义务。执行法官立即查控被执行人王某某名下财产,并采取限高措施,仍未发现任何财产可供执行。由于被执行人老家在省外,不知道其具体住所,电话也无法接通,案件一时陷入僵局。眼看就要到年底,为了让农民工兄弟尽早拿到薪酬,执行法官不放弃,经过多方查找,终于得知王某某现在的住所。周六一早,执行法官立即驱车前往沧州,将王某某拘传到河间法院。

经过执行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劝解和释法,周六晚上9点,王某某终于松了口,同意支付剩余的工资,双方达成和解。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王某某当场支付二申请执行人工资款、案件受理费、保全费三万余元,案件至此圆满执结。执行法官说:“虽然今天加班从早到晚,但看到农民工顺利拿到工资,很开心,加班也很满足!”

群众利益无小事,下一步,河间法院将秉承“善意执行、文明执行”理念,持续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加大涉农民工工资案件执行力度,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来源:河间法院

编辑:刘家欣(实习)

责编:王浩霁

审核:殷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