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11月2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2023年11月23日,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东营区支行因贷款“三查”不到位,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处罚款35万元。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公开资料显示,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成立于2011年08月05日,注册地位于东营市东营区府前大街72号,法定代表人为孙双兴。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提供保管箱服务;代理收付款项;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或备案并经上级机构授权的业务。

来源:一点资讯山东

编辑:林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