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做好今冬明春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不断优化全县路面通行秩序,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亡人的发生。广南县公安局在全县范围内持续开展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酒驾醉驾、无牌无证、超员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现将全县严重交通违法进行集中曝光,请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深刻吸取教训,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做到安全驾驶、文明行车,共同构建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交通违法案例

案例一

2023年10月09日09时42分,李某某驾驶云H9Sxxx号正三轮载货摩托车在广南县遂麻线1417公里200米路段,实施醉酒驾驶机动车(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25mg/100mL)、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驾驶摩托车时驾驶人不戴安全头盔、驾驶摩托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上道路行驶机动车未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违法行为,被广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坝美中队民警当场查获。

李某某实施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限测值80mg/100ml,实测值138.15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罪,广南县公安局立为刑事案件办理,案件正在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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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

2023年09月26日10时13分,农某某驾驶桂LR2xxx号小型轿车在遂麻线K1400M路段,实施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广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坝美中队民警当场查获。

农某某实施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限测值80mg/100ml,实测值105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罪,广南县公安局立为刑事案件办理。文山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对农某某实施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给予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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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三

2023年10月25日07时57分,李某某驾驶云HKXxxx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八达乡出口至底先村委会0公里500米路段,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限测值20mg/100ml,实测值32mg/100ml)的违法行为,被广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坝美中队民警当场查获。

广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对李某某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1000元的处罚,记12分,扣驾驶证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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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四

2023年10月6日8时32分,韦某某驾驶无号牌的二轮摩托车行至普片至普龙0公里500米路段,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限测值20mg/100ml,实测值21mg/100ml)、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被广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坝美中队民警当场查获。

广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对韦某某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1200元的处罚,记12分,扣驾驶证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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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五

2023年10月06日08时49分,李某某驾驶云HGLxxx号轻型普通货车在普片至普龙0公里500米路段,实施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限测值20mg/100ml,实测值74mg/100ml)的违法行为,被广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坝美中队民警当场查获。

广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对李某某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1000元的处罚,记12分,扣驾驶证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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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六

2023年10月11日6时10分,罗某某驾驶牌号为桂L1Cxxx的小型汽车行至底圩至八达19公里800米,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摩托车以外的非营运机动车、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穿拖鞋)、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未按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违法行为,被广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坝美中队民警当场查获。

广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对罗某某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摩托车以外的非营运机动车、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穿拖鞋)、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未按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违法行为, 给予罚款355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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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七

2023年10月21日16时17分,何某某驾驶未悬挂号牌的正三轮载货摩托车(车辆识别号LC3HBKZ21080xxxx,发动机号30571xxx)在法利至上者孟0公里50米路段,实施了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摩托车、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摩托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实载2人)的违法行为,被广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坝美中队民警当场查获。

广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对何某某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摩托车、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摩托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违法行为, 给予罚款75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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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八

2023年10月21日10时14分,王某某驾驶桂L56Yxx号正三轮裁货摩托车在堂上至者桑丫口0公里500米路段,实施了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摩托车、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摩托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实载2人)、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的违法行为,被广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坝美中队民警当场查获。

广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对王某某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摩托车、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摩托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的违法行为, 给予罚款79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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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九

2023年10月12日09时54分,何某某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二轮摩托车(车辆识别号LPPTCJPJ9K1H52xxx,发动机号HL052xxx)在底圩至石尧K0公里50米路段,实施了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摩托车、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被广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坝美中队民警当场查获。

广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对何某某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摩托车、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 给予罚款65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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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十

2023年10月23日15时46分,马某某驾驶未悬挂号牌的二轮摩托车(车辆识别号LC6PCJ2KXF000xxx发动机号CF021xxx)在遂宁-麻栗坡(遂麻线)K1409,实施了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摩托车、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 (穿拖鞋)的违法行为,被广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坝美中队民警当场查获。

广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对马某某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摩托车、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 (穿拖鞋)的违法行为, 给予罚款75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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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十一

2023年10月17日09时30分,汪某某驾驶无号牌三轮摩托车(车架号:LRYHDMZ03L040xxxx,发动机号20036xxx)在滚水坝至古障9公里200米(堂上街)路段,实施了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摩托车、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摩托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按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违法行为,被广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坝美中队民警当场查获。

广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对汪某某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摩托车、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摩托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按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违法行为, 给予罚款89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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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十二

2023年10月20日16时45分,李某某驾驶云H9Sxxx号正三轮载货摩托车在八达乡出口至底先村民委1公里500路段,实施了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摩托车、摩托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实载3人)的违法行为,被广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坝美中队民警当场查获。

广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对李某某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摩托车、摩托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6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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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十三

2023年10月20日8时57分,杨某某驾驶牌号为云H33xxx号重型自卸汽车在遂麻线1408公里950米(法利村)路段,实施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未达百分之三十的违法行为,被广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坝美中队民警查获。

广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对杨某某实施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未达百分之三十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200元的处罚,记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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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十四

2023年10月19日10时25分,杨某光驾驶牌桂L65xxx号重型自卸货车在底圩至石尧K0+800M,实施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的违法行为,被广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坝美中队民警当场查获。

广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对杨某光实施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200元的处罚,责令将货厢恢复原状,签订《责令恢复车辆原状通知书》,限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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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十五

2023年10月15日17时36分,陆某驾驶云HQ9xxx号小型普通客车(核载7人,实载8人)在遂麻线1401公里500米路段,实施了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百分之二十的违法行为,被广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坝美中队民警当场查获。

广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对陆某实施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百分之二十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2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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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十六

2023年10月03日16时28分,陆某某驾驶云HVQxxx号小型普通客车(核载7人,实载8人)在遂麻线1421公里800米路段,实施了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百分之二十的违法行为,被广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坝美中队民警当场查获。

广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对陆某某实施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百分之二十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2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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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十七

2023年10月29日17时23分,杨某某驾驶云H30Txx号小型普通客车(核载7人,实载9人)在遂麻线(246国道)1398公里800米路段,实施了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百分之五十的违法行为,被广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坝美中队民警当场查获。

广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对杨某某实施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百分之五十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200元的处罚,记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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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十八

2023年11月23日09时01分,何某某驾驶云G2Nxxx号轻型自卸货车在广南县珠街镇加油站路段实施了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未达到百分之三十的违法行为,被广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珠街交警中队民警当场查获。

广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珠街交警中队民警对何某某实施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未达到百分之三十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壹佰元的处罚,记1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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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拘留案例

案例一

2023年11月08日21时49分,季某某驾驶牌号为云HYZxxx小型普通客车,由百乐方向驶往八宝方向,行至瑞金-清水河(原瑞临线)广南段1706公里400米路段,实施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广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八宝中队民警当场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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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

2023年10月28日22时43分,王某某驾驶云HVLxxx号小型面包车,由广南县八宝镇天和修理厂往广南县八宝镇电信公司方向行驶,行驶过程中在八甲路段追尾张某某驾驶的云HZK506号小型轿车后驶离现场,该车继续行驶至蚂蚁KTV路段又刮擦到余远能停放在路边的云HWAxxx号小型轿车后驶离现场,该车又继续行驶至八宝新桥路段刮擦到高某驾驶的云H21Vxx号小型轿车后驶离现场,事故发生后王某某未报警,造成四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调查,王某某实施了造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造成致人轻微伤或者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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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案例

案例一

2023年10月26日,高某某驾驶云HKXxx号小型普通客车从珠琳镇罗非鱼烧烤店方向驶往珠琳上寨方向,01时34分许,行驶至阿八线38公里500米路段与其行驶方向道路右侧陆某某停放的云H7Cxxx号小型普通客车相撞后,高某某驾驶车辆向前行驶一段距离后向后倒车过程中撞到路旁同志电器卷帘门,造成两车及同志电器卷帘门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高某某负全部责任,该案件正在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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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

2023年10月19日,陆某某驾驶云HRDxxx号普通二轮摩托车从阿哈方向驶往新街水库方向,18时08分许,行驶至朱阿线岔口至阿哈2公里100米处与其行驶方向道路左侧王某某停放的悬挂号牌为云HG5xxx号正三轮载货摩托车尾部相撞,造成陆某某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陆某某负全部责任,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发现陆某某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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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三

2023年10月21日21时07分,王某某驾驶云2627xxx号轮式拖拉机行驶至广南县珠琳镇阿八线26公里500米路段时被李某某驾驶的辽FxxxJ1号轻型自卸货车追尾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王某某无责任,当事人李某某负全部责任,王某某现场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106mg每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该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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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南公安交警提示

请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不要以身试法,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