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日报客户端

陈隽逸

近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对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岑巩县禾山溪和从江县贯洞镇贯洞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请示》作出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原则同意取消岑巩县禾山溪和从江县贯洞镇贯洞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请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按规定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省人民政府要求,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要加强替换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强化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确保水源地环境安全。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要按照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的要求,继续加强原水源地环境监管,确保水环境质量总体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