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如今,电子栏杆随处可见,方便了广大司机,也解放了安保人员。

然而,就有一部分人,不愿遵守规则,随意冲卡,丝毫不顾他人生命财产安危。

这不,前不久广东中山的马某,就强行掰弯了小区的电子栏杆,随后骑车离开小区。

事后,当面对物业人员追责时,马某不仅拒不认错,甚至在被行政拘留后,依旧选择不和解。

那么,马某为何如此固执?其中又有怎样的隐秘呢?

别急,接着往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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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某,今年42岁,就职于某互联网巨头,三年前买下现在居住的商品房,经过装修后就搬了进去。

平日里,由于公司离家有段距离,马某都是开车上班,自然也在小区地下车库买了个车位。

等到周末,马某除了陪伴家人外,偶尔也喜欢骑着自己的摩托车,在中山市的大街小巷穿梭,探寻一些别样的本地小店。

原本一切都很正常,马某的小日子过得是有滋有味。

结果一年前,小区物业人员发布了一则公告,宣布一个月后将安装电子栏杆,请各位私家车主及时将自己车辆信息录入系统,避免到时候车牌无法识别,从而引发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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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某也按照物业的要求,提供了自己轿车的相关信息,到这都没有出现什么幺蛾子。

但是某个周末,马某开着自己的摩托车准备出门的时候,发生的事情却让马某气愤不已。

原来马某的摩托车信息并未录入系统,电子栏杆无法识别马某的车辆信息,自然也就无法放行。

马某好说歹说,再三强调自己就是小区的住户,央求保安高抬贵手,通融通融,把杆升一下放自己出去。

但保安油盐不进,坚持要马某出示有效信息,否则无法放行。

无奈,马某只能向保安出示个人证件,成功证明住户身份后,保安这才手动升起栏杆,让马某把车开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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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这么一番折腾,马某心情全无,自然也就没有探店的心思了。

骑着车沿着街道转了一圈后就打算回家,没想到又因为系统无法识别被拒之门外。

好在保安认出了马某,赶忙给他抬了杆。

马某本想把车停在户外车棚,但是由于周末大家都没出门,已经没有足够的空位留给他。马某便想着把车停到自家地下车位上,结果一到地库口,摩托车仍然无法被识别,自然也就进不去地库。

马某只好返回车棚,经过一番左挪右搬后,堪堪把车停了进去,随后带着一肚子气回到了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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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见到丈夫脸黑着坐在沙发上,便询问发生了什么事。

马某便将刚刚发生的事一五一十告诉了妻子。马某妻子一听,说道既然要求要录入什么系统,那等会吃过午饭,带上材料到物业办理一下不就行了,犯不着生这么大的气。

马某转念一想也是,心中的气逐渐消去。

下午两点,马某带着相关材料,来到了物业处,询问如何将摩托车信息录入小区的电子系统。

接待马某的是一名小年轻,在答复马某这件事情要保安经理在场才能处理后,就离开了,丢下马某一人待在接待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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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某左等右等,始终不见保安经理的影子,白开水喝了七八杯,厕所上了三四趟。

眼见对方还没有人来解决自己的事情,马某脾气蹭一下的就上来了,对着小年轻一顿输出。

小年轻招架不住,继续拨打保安经理的电话,请求对方尽快赶到,否则自己顶不住了。

半小时后,保安经理姗姗来迟,一进接待室就问马某想办什么事情,速度快一点,自己等会还有别的事情。

马某一见对方来得这么晚不道歉也就算了,语气还咄咄逼人,怒气值一下子拉满,但一想自己有求于人,只好暂时压抑了心中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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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接着,马某阐明来意,告知保安经理自己想将摩托车录入小区系统,本以为是小事一桩,很快就能办理成功。

没承想,保安经理轻飘飘来了句,你这是摩托车,我们这办不了,就打发了马某。

马某追问道,我这也是机动车,为啥不行?

保安经理答道,人家的车牌都在正中间,你的又不在,我们系统只能在有限范围内识别车牌,那肯定办不了。

马某还想继续争取一下,但保安经理却借口有事,其他的以后再说,便离开了。

见到对方如此不负责任,马某一肚子火却无处发泄,撂下一句狠话后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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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的几个月,由于公司年中冲业绩,马某周末大部分时间需要加班,自然也就没有空闲骑车出去探店。

尽管如此,马某还是多次找保安经理,询问是否有办法让自己的摩托车进系统。但每次都是无功而返。

到了七月,马某这才闲下来,每逢周末,只要家里事情不多,就会骑车出去。

或许是保安经理打了招呼,又可能是保安已经熟悉马某的情况。因此,每次看到马某骑摩托车进出,都会手动控制栏杆抬起。

原本这样一直下去,马某也能接受,无非就是多花点时间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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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马某再次骑车出小区门的时候,却被拦了下来。

原来值班的是新来的保安,并不知晓马某的情况,眼见系统迟迟无法识别成功,就让马某把车骑到一边,让后面的私家车先走。

马某说以前都是你们手动控制这个栏杆的,你帮我弄一下,我不就出去了,不用那么麻烦。

没承想,新来的保安就认死理,说你这不行,系统识别不了,要不你走行人出口吧。

此时后面车主按响了喇叭,催促马某快一点。

马某见状,也不好堵着路不走,便按照保安说的,试图从行人出口通行。

但行人出入口设计得极小,马某的摩托车根本过不去,强行通过极有可能损害车身。

无奈,马某只得返回,打算继续和保安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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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马某好说歹说,得到的答复只有一个,就是这边不能过,实在有问题找领导。

一听到这里,马某的火气也上来了,指着保安说,又不是我的问题,我前前后后找了你们多少次了,就是不给我解决,现在又让我找什么狗屁领导,最后问你一遍,让不让我出去?

新来的保安也不含糊,直言今天就是天王老子来了,也不让马某过去。

马某一听,回了一句既然这样,那我也不惯着你们了,都是你们逼我的。

说罢,马某走到电子栏杆处,打算用手掰弯这根杆子,尝试了一会后发现效果并不明显,随后启动摩托车,加大马力朝着栏杆冲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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杆子一下子就弯成了九十度,马某快速通过后,沿着马路向外驶去,很快就汇入车流当中,不见踪迹。

保安愣了好一会才反应过来,赶紧追出小区,可马某早已离开。

看着已经变形的栏杆,保安不知所措,只能拨通了保安经理的电话,告诉对方小区的电子栏杆被人撞弯了,让他赶紧来一趟。

保安经理一听,先是让保安把肇事者抓住,自己马上就到,随后就挂了电话。

十分钟后,保安经理满头大汗,跑到了保安亭,得知肇事者已经跑了,骂了保安两句后拨通了报警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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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民警赶到,在对现场进行拍照取证后,询问了案发经过,随后调取了小区监控。

当看到马某的身影时,执勤保安连忙说道,就是他把栏杆弄弯的。

由于马某这段时间经常找自己,保安经理此时也认出了马某,便告诉民警,这个人是小区住户。

民警将事实确定清楚后,见马某还没回来,便告诉保安经理,到时候和马某一起去一趟派出所,随即离开。

等马某回到小区时,刚好被在守候已久的保安经理遇到,二话不说,招呼人手拉着马某到了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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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先是询问两方是否接受调解,马某表示自己作为住户,三番两次被保安为难,想出个门都不被允许,不可能和解。

尽管民警反复和马某沟通,表示马某的行为已经损坏了他人财物,只要马某能答应赔偿,民警会从中斡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此事将会按照调解结案。

保安经理也表示只要赔偿到位,物业这边就不追究马某的责任。

但马某铁了心不赔偿,就是不肯答应。

民警无奈,在对马某下了最后通牒后,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五天,罚款500元的处罚。

马某从看守所出来后,依旧没有与小区物业和解,自然也没有赔偿电子栏杆维修费用。

【律师说法】

为何民警会对小区住户马某作出行政处罚?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本案当中,马某作为小区住户,面对电子栏杆无法识别车牌信息时,尽管和物业部门、执勤保安有过沟通,但当得到不予放行的答复后,一怒之下,选择骑车冲撞栏杆,使得电子栏杆受损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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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述条款可知,马某的行为已然构成故意损毁他人财物,将会面临治安处罚。

此时,倘若马某采纳警方的建议,答应赔偿事宜。那么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对于这种情节较轻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经过民警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民警有权不予以处罚。

但是,面对民警的几次劝说,马某始终认为自己没错,拒不赔偿。

民警无奈,只能依照上述规定,对马某予以了相对应的处罚。

其实,本案当中,两边都存在问题,保安这边不懂变通,加上前期系统问题处理得并不妥当,马某则是意气用事,没有管理好自己的情绪,最终是两败俱伤。

对于以上案例大家有何看法呢?欢迎评论区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