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谦在老家应聘了一家沿海电子厂工作,工资是计件式工资,如果是8个小时工作的话,只能拿到3000多,而在加班之后按计件工资的话能够拿到5000多元,吕谦现在有一个疑问,这个工资是计件的结果,可是工作时间是上班之外的时间,能够另外要加班费呢?
也就是涉及到一个法律问题,计件工资制是否支付加班费?
来看最高院观点:
计件工资制的特点是以劳动者生产的产品数量来计算劳动者的工资,而不能直接以劳动时间来计算报酬,但它是一种报酬计算方式,并不能改变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工作这一事实。劳动者只要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工作就应当认定为加班,而只要是加班,用人单位就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加班工资,而不能以工作任务完成形式为借口混淆工时法律制度。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延长时间每小时的加班工资计算:加班工资=日标准工资(或计件工资)÷8(小时)×1.5
休息日每小时的加班工资计算:加班工资=日标准工资(或计件工资)÷8(小时)×2
法定休假日每小时加班工资计算:加班工资=日标准工资(或计件工资)÷8(小时)×3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也就是说,同样是计件工资,按照法律规定,哪怕单位是按照计件工资的方式来结算工资,加班时间的计件工资应当是比正常工作时间的计件工资要高的。